明代早期木桌和翹首案

山東魯王朱檀墓出土。桌面系石面,紅漆,長約120厘米、高約80厘米、寬約70厘米,設有鏤花牙條。

翹首案系紅漆,長約110厘米、高約70厘米、寬約60厘米,彎腳腿是由4厘米的原木板鋸割而成。系用透榫,結構堅實,造型質樸。是研究我國明代早期家具的重要實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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