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熾

昌熾

湖南省輕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退休講師。長沙業餘外語學校校長。1950年武漢大學法律系畢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熾
  • 注音:chāng chì
  • 釋義:興旺,昌盛。
  • 出處:《詩.魯頌.閟宮》
詞語,人名,簡介,人物生平,成就及榮譽,

詞語

【詞語】:昌熾
【釋義】:
1.興旺,昌盛。語本《詩.魯頌.閟宮》:"俾爾昌而熾,俾爾壽而富。"
明 馮夢龍 清 蔡元放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五回:“此劍所在之國,其國祚必綿遠昌熾。今吳王弒王僚自立,又坑殺萬人,以葬其女,吳人悲怨,故‘湛盧’之劍,去無道而就有道也。”
2.猶猖獗,猖狂。

人名

簡介

昌 熾 男,1925年8月生,湖南桃江人。

人物生平

先後在中南及湖南省法務部門擔任政策研究工作幾十年,從單草擬文稿,解答政策、法令、疑難問題,編寫司法工作簡報等,曾彙編了三本《司法工作手冊》。1955年湖南省試行律師制度。在一次全省司法工作會議上,作為長沙縣人民法院審判的一名貪污罪犯的辯護律師進行示範。為解放初期建立和健全司法制度,指導下屬法院運用政策法令,普及法律教育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文革”時期,下放一農場醫院擔負事務性工作。

成就及榮譽

1973年鄧小平同志整頓教育時,中學恢復外語課程,因其抗戰末期任過美軍翻譯,被起用當英語教師,負責培訓一批中學英語師資。1979年初調省輕工業高等專科學校,負責建立外語教研室,使各班恢復外語教學,當時英語師資奇缺,夜以繼日忙於教課備課,以致患下慢性喉炎。因教學工作成績突出,多次評為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1984年入黨後又評為優秀黨員。與此同時參與創辦湖南省中等外語教學研究會。組織全省400多名中專外語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受到省教委表揚,現任該學會名譽理事長。1986年退休,組織社會力量辦學,創辦了“長沙業餘外語學校”,開設英、日、德、法、俄等語種,拾遺補缺,以補充全日制外語教育的不足。已培訓學員兩萬人次。《湖南老年》雜誌曾專文介紹辦學的情況。多次被評為區、市先進教育工作者。長沙外語學校被評為“社會辦學先進集體”。1983年1月加入九三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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