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感縣

昌感縣,海南省歷史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感縣
  • 所屬地區:海南省
1937年8月,中共昌感縣委成立。1943年5月,中共崖感聯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同年9月,中共昌感聯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與國民黨領導的昌江、感恩兩縣政府並存。1944年2月,中共昌感崖聯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5年8月,撤銷中共昌感崖聯縣,恢復中共昌感聯縣。1947年7月,撤銷中共昌感聯縣,分置中共昌江、中共感恩兩縣,中共感恩縣政府駐地在中沙村。1949年12月,中共昌江縣、中共感恩縣合併,復設中共昌感縣,縣政府駐地在王外村。1950年5月1日,昌感地區解放,廢除國民黨感恩縣政府和昌江縣政府,昌感縣人民政府從王外村遷至北黎,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區。1957年年初,昌感縣人民政府從北黎遷至新街。1958年12月,撤銷昌感縣,與東方(小)縣、白沙縣合併為東方(大)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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