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於
昌國縣(今
舟山市)設昌國守御千戶所。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昌國守御千戶所升為
昌國衛。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因東門懸海,水薪不便,徙至後門山(即後來的昌國鎮所在地)。同年,修築昌國衛城池,城牆周延3.5公里,衛署設於今衛前街。依當時建制,衛設最高指揮官指揮使1名(正三品)、指揮同知2名,另有指揮僉事4人、鎮撫司鎮撫2人。駐地有左、右、中前、中後4所,衛所在地駐有將士5600人。外統錢倉、爵溪和石浦前、後所。指揮權直屬省都指揮使,由當時中央的五軍督府雙重管轄。歷明朝二百餘年,
昌國衛一直以軍事機構的形式存在著,與所在的
象山縣無統屬關係。昌國衛在明朝前中期一直是抗倭重鎮。嘉靖後,倭患彌清,昌國衛的軍事作用下降。
清順治三年(1646年),“平寧波,收象山”,廢
昌國衛,改置
昌石營。
清順治十八年,朝廷實行海禁,把昌國城居民遷走。“順治十八年遣居民入內地城毀”,“順治十八年奉遣沿海居民止存十有六里”。
到三藩之亂平定後,朝廷又恢復了昌國、石浦等城。“康熙二十三年展復修築如故”,“康熙二十三年展復昌國衛石浦等處及黃溪淡港湖頭等海渡又增二里凡二十二里分為三鄉……”
清乾隆二十一年,在昌國衛城中置都司署。“乾隆二十一年領帑修整昌國衛都司署在衛城中”。
清道光二十四年,都司署移置
石浦。清中期後,由於西方列強屢次由石浦進犯,象山的軍事重心漸由昌國衛轉移到石浦。
至修道光《象山縣誌》及同治《象山縣誌》時,昌國衛及石浦已成鄉所轄村,屬
象山縣遊仙鄉二十一都。
晚清宣統年間,象山縣由三鄉分為十二鄉,其中以
昌石營所在地為昌石鎮,轄一百二十三村。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象山縣劃為十八鄉二鎮,包括石浦鎮和
昌國衛。
歷史文化
來自全國各地、各種文化的交融與激盪給如今的昌國留下了豐富多姿的文化遺產。昌國的老街寬度可與現時新建的鎮鄉街道相媲美,長三百多公尺的主街道,寬有15公尺。
象山解放時,昌國衛城尚存,後在你挖我搬中幾乎蕩然無存,惟留北首臨溪的一截瘡痍滿目的殘牆斷壁。但西門街、衛前街、昌前街、北大道、左所廟、右所廟這些地名記載了昌國衛城昔日的鼎盛。縱貫城區南部的南大街原處於衛城中心,得名中心街,其北端就是衛署所在。清人有《昌國衛城懷古》詩:“勝朝曾此駐元戎,舉首南田在眼中;山海置防湯信國,風雲際遇蔣涇公;屯糧果獲千鐘粟,僉事誰彎兩石弓;十八指揮名氏杳,夕陽閒話白頭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