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縣(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的古代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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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縣是今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的古代縣名,始建於五代後梁開平三年(909年),初名望海縣,同年改稱定海縣,隸屬明州。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稱鎮海縣,次年析原昌國縣境另設新定海縣。北宋端拱二年(989年)兩浙路市舶司曾遷移至此,為明州港海運要地。

唐元和四年(809年)始建望海鎮,為鎮海區建治之始。後梁開平三年吳越王錢鏐築城置縣,轄清泉、靈緒、崇邱、金塘四鄉。宋代熙寧十年(1077年)劃入鄞縣三鄉,元豐元年(1078年)調整為七鄉上縣。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設沿海制置司統轄浙東至福建海防,淳熙十六年(1189年)修建石塘防禦海潮。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昌國廢縣轄境併入定海,延續至清初。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新定海縣獲御賜“定海山”匾額,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升為直隸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海縣
  • 隸屬:明州
  • 建置沿革
唐元和四年(809年),在鄮縣東甬江口建望海鎮,為鎮海區建治之始。
五代後梁開平三年(909年)5月,吳越王錢鏐巡視明州,築城於望海鎮;閏八月,錢鏐因望海鎮地濱海口,有漁鹽之利,奏置望海縣(《太平寰宇記》),為鎮海區建縣之始。未幾,改為定海縣。當時定海縣僅轄清泉、靈緒、崇邱和金塘四鄉。
宋熙寧十年(1077年),劃鄞縣靈岩、泰邱、海晏三鄉歸定海縣。
宋元豐元年(1078年),劃金塘鄉隸昌國縣,清泉析為東西兩鄉,自此定海縣轄七鄉,定為上縣。
元時,建制襲宋制。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昌國廢縣改為昌國衛,原昌國縣境(今舟山市)統隸於定海縣。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原定海縣為鎮海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析出原昌國縣境另建新定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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