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電離輻射又分為直接致電離輻射和間接致電離輻射。直接致電離輻射包括
、
質子等
帶電粒子。間接致電離輻射包括
光子(
射線和X射線)、中子等不帶電粒子。
核爆炸和
核事故都有
核輻射。早期核輻射在核爆炸最初十幾秒鐘輻射出來的人眼看不見的
伽馬射線和中子流。它是
核爆炸特有的殺傷破壞因素。早期核輻射接近
光速呈直線傳播。當發現閃光時,人員早已受到射線的作用了。早期核輻射能像X射線那樣
穿透人體和物體,能穿透幾千米的空氣層。當射線照射到人體、殺死細胞達到一定程度時,人員就會得
放射病;照射到土壤、含鹽、
鹼、食品和某些金屬器具上,還會使這些原來沒有放射性的物質產生感生放射性,也能對人員造成傷害。它還能使
光學玻璃變暗、
膠捲曝光、化學藥品失效,並能影響
電子儀器的性能。
宇宙、自然界能產生放射性的物質不少,但危害都不太大,只有核爆炸或
核電站事故泄露的放射性物質才能大範圍地對人員造成傷亡。
當量劑量在放射醫學和人體輻射防護中,
輻射劑量的單位有多種衡量模式和計量單位。較為完整的衡量模式是“
當量劑量”,是反映各種射線或粒子被吸收後引起的
生物效應強弱的輻射量。其國際標準單位是“
西弗”,定義是每千克人體組織吸收1
焦耳,為1西弗。
危害及發病症狀
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使人員受到外照射傷害。
核泄漏核泄漏一般的情況對人員的影響表現在核輻射,也叫做
放射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可通過呼吸吸入,皮膚傷口及
消化道吸收進入體內,引起內輻射,伽馬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使人員受到外照射傷害。
其中,核輻射導致的全身外照射損傷主要出現在急性放射病典型病程的初期,表現為噁心、嘔吐、疲勞、發熱和腹瀉。“假愈期”患者持續時間長短不同,病症有所緩解。嚴重的發展到了極限則有感染、出血和胃腸症狀。經恰當治療後上述症狀逐漸緩解。
核武器而局部照射損傷是隨受照射劑量的不同,在受照部位可能出現
紅斑、
水腫、乾性脫皮和濕性脫皮、起
水泡、疼痛、
壞死、
脫髮等症狀。局部皮膚損傷通常持續幾周到幾個月,嚴重者常規方法難以治癒。不過外照射多見於
核電站工作人員。
體內污染引起的內照射一般沒有明顯的早期症狀,除非攝入量很高,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
國外發生的核輻射致病事件中,患者多表現為疲勞、頭昏、失眠、皮膚發紅、
潰瘍、出血、脫髮、
白血病、
嘔吐、
腹瀉等。又是還會增加
癌症、
畸變、遺傳性病變發生率。一般來講,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致癌、致癌風險也越大。
輻射劑量根據國際放射委員會制定的標準,輻射總危險度為0.0165/西弗,也就是說人體每接受1西弗的輻射劑量,就會增加0.0165的致癌幾率。西弗是個非常大的單位,因此,通常使用毫西弗、微西弗。據我國核電安全專家介紹,根據我國的標準,每人每年受到的輻射量應小於2.7毫西弗。事實上,人體如果短期受到低於100毫西弗的輻射,也不會造成影響。輻射劑量超過4000毫西弗,則可能致死。
防護原則
發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特別是有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時,總的防護原則是“內外兼防”,具體包括:
1.體外照射的防護原則
鉛版 (1)儘可能縮短被照射的時間;
(2)儘可能遠離放射源;
具體措施:當放射性物質釋放到大氣中形成
煙塵通過時,要及時進入建築物內,關閉門窗和
通風系統,避開門窗等禁止差的部位隱蔽。
2.體內輻照的防護原則
避免食入、減少吸收、增加排泄、避免在污染地區逗留。清除污染,減少人員體內污染機會。
具體措施:如果核事故釋放出
放射性碘,應在醫生指導下儘早服用穩定性
碘片。服用量成人推薦為100毫克碘,兒童和嬰兒應酌量減少,但碘過敏或有
甲狀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碘片3.進入核輻射區防護指南
(1)進入空氣被放射性物質污染嚴重的地區時,要對五官嚴防死守。例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減少放射性物質的吸入。
(2)穿戴帽子、頭巾、眼鏡、雨衣、手套和靴子等,有助於減少
體表放射性污染。
(3)要特別注意,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食品等。
(4)如果事故嚴重,需要居民撤離污染區,應聽從有關部門的命令,有組織、有秩序地搬離到安全地點。搬離出污染區的人員,應將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脫下存放,進行監測和處理。
(5)受到或可疑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員應清除污染,最好的方法是洗
淋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