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授

唐任官制度,六品以上分別為冊授、制授敕授,均由宰相商議擬定,上奏得準後除拜,六品以下為旨授,由尚書省擬奏,文屬吏部,武屬兵部。但員外郎、御史、從奉等官仍歸敕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