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蘇聯合宣言

日蘇聯合宣言,日本和蘇聯為結束戰爭狀態而簽訂的條約。1956年10月19日,雙方在莫斯科簽署,同年12月12日,條約開始生效。由於蘇聯沒有在舊金山對日和約上籤字,因此兩國實際上仍處於戰爭狀態。為此,從1955年6月1日起,日、蘇即開始在倫敦進行締結和約的談判,由於雙方在北方領土問題上的分歧,未能取得任何進展,並於1956年3月20日宣布無限期休會。3月21日,蘇聯單方面宣布設定“布爾加寧線”,這樣日本在北平太洋公海的漁業受到了蘇方的限制,為此,雙方從4月25日起在莫斯科進行漁業談判,於5月14日簽訂了《日蘇漁業條約》,但規定須待締結和約或恢復邦交後方能生效。在此情況下,雙方從7月底開始重新進行媾和談判,在日本首相訪蘇後發表了該聯合宣言。宣言共10條,其主要內容有:自宣言生效之日起,兩國之間即“結束戰爭狀態”,兩國的“和平和睦鄰關係宣告重新建立”;兩國關係中“應以《聯合國憲章》的原則為準則”;蘇聯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蘇聯同意釋放被判刑的日本人;雙方在漁業方面“進行合作”;雙方在恢復外交交關係後“恢復締結和約的談判”,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蘇聯“同意把齒舞群島和色丹島移交日本。但是,這些島嶼的移交將在締結日蘇和平條約之後”。該宣言的發表,標誌著戰後日蘇關係正常化。但是,日蘇之間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遺留下來的大懸案——領土問題,實際上並未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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