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東港區政法委

區委政法委是區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綜治辦)是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綜治委)的常設辦公機構,區委政法委機關與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東港區政法委
  • 類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 職責:組織、協調社會洽安綜合洽理工作
  • 分類:政府機關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辦公室(執法督查科),綜合指導科,

機構職責

區委政法委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協調社會洽安綜合洽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七、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八、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區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幹部。
九、組織、協調對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工作。
十、辦理區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綜治委每一個時期的工作部署,負責擬訂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畫、意見、報告,提交委員會審議。
二、掌握反映全區社會治安情況和綜合治理工作動態,供委員會決策。
三、協助委員會具體檢查指導全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考核評比,提出獎懲建議。
四、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五、負責組織安排委員會例會,對例會決議事項進行督辦。
六、排查不安定因素,並及時組織開展整治或調處活動。
七、做好對委員的日常聯繫服務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執法督查科)

負責調查全區政法工作動態和社會治安形勢;研究有關政法工作全局性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和重大理論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推動全區政法調研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參與有關地方性規章的起草、修改工作。組織協調對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並對有關文宣工作審閱把關。負責機關與政法各部門協調工作。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研究指導全區政法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門的幹部;協助紀檢部門查處政法各部門幹部違法、違紀案件;辦理區委和上級政法部門領導批示的信件,接待處理民眾的來信來訪。

綜合指導科

負責擬定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意見,起草會議報告、領帶講話和綜治工作規章、制度、會議紀要、通知等,分析研究全區綜治工作情況,提出專項工作部署、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負責與各鎮街道、綜治委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對全區政法綜治工作檢查、考核、評比;協調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活動及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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