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電力工業

日本是世界上電力工業發達的國家之一。裝機總容量和年發電量均居世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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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業管理 1951年,日本建立了九個電力公司,即北海道東北東京中部、北陸、關西、中國、四國和九州電力公司。九大電力公司與沖繩地區的沖繩電力公司一起,分別管理全國十個區域的發電、輸配電建設和運營業務。1952和1957年,又先後建立了電源開發公司(EPDC)和原子能開發公司(JAPCO),從事水電、煤電和核電的開發。EPDC公司和JAPCO公司是僅次於九大電力公司的公用事業單位。
電能生產 1973年石油危機之前,日本全國發電量年增長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發電量由1951年的473.5億千瓦小時增長到1973年的4703億千瓦小時,總裝機容量由1084萬千瓦增長到9550萬千瓦,年發電量和總裝機容量僅次於美、蘇兩國。石油危機發生後,日本迅速調整了能源政策,逐步擺脫了過分依賴石油的局面,使電能生產又出現了穩步增長的勢頭,發電量年平均增長率為5%左右。調整能源政策後,能源結構發生了變化,油電比重從1973年的72.0%,降低到1980年的44.8%。7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進口天然氣,使天然氣發電從1973年的3.0%增加到15.0%。1989年,日本發電總量達7988億千瓦小時,總裝機容量達 18623萬千瓦。日本發電用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32.3%,每美元產值的能源消費僅為0.7千克標準煤,是世界上能源利用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預計今後10年,日本年發電量將以3~4%的速率穩步增長,1995年全國年發電量將達到9100億千瓦小時,全國總裝機容量將達到22800萬千瓦。發電能源仍採用多樣化,並使各種一次能源的發電比例為:核電占35%,天然氣發電占25%,油電占16%,煤電占10%,水電占12%,地熱和其他能源發電占2%左右。
電力系統 隨著發電裝機容量的迅速增長和全國聯網的需要,超高壓交、直流輸電技術發展很快,其主要輸電幹線採用500千伏、275(220、187)千伏和154(110)千伏。1985年,全國擁有500千伏線路6841公里,變電容量為9867萬千伏安;275千伏等級線路24697公里,變電容量為8994萬千伏安。電力系統的發展以九大電力公司電力系統為基礎,並於1980年形成了全國統一電力系統。統一系統採用500千伏為主幹線。東、西部電力系統分別以50赫和60赫運行,由兩個直流背靠背變頻站互聯,北海道和本州之間採用直流海底電纜互聯,最終採用雙極±250千伏輸電線路。日本超高壓輸電的特點是輸送距離較短而輸送容量大,500千伏輸電距離一般在100~200公里範圍內;採用耐熱鋁合金導線雙迴路,可輸送1000萬千瓦以上電力。大城市電力系統均採用500千伏、275千伏環形供電線路,並以275千伏或154千伏高壓線路引入市區,廣泛採用地下電纜系統和六氟化硫(SF6)變電站。由於大容量輸電的需要,日本對1000千伏特高壓輸電中的絕緣配合避雷器、桿塔和導線布置等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此外,日本中央電力研究所在鹽原實驗場,通過模擬試驗評價了±500千伏輸電特性、 經濟性、環保特性等技術因素,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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