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鐵EF11型電力機車

日本國鐵EF11型電力機車

EF11型電力機車日語:EF11形電気機関車)是日本鐵路的幹線貨運電力機車車型之一,由芝浦製作所、汽車製造等企業聯合設計製造,適用於供電制式為1500伏直流電電氣化鐵路。於935年研製成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EF11型電力機車
  • 外文名日語:EF11形電気機関車
  • 原產國:日本
  • 產量:4台
  • 生產年份:1935-1937年
  • 主要用戶:日本鐵道省
  • 生產商:芝浦製作所、汽車製造
歷史,技術參數,

歷史

1935年,芝浦製作所、汽車製造等企業在EF10型電力機車的基礎上,成功研製了帶有再生制動的EF11型電力機車。1935年至1937年間,共試製了四台該型機車,其中1、3號機車於1935年製造,2號機車於1936年製造,4號機車於1937年製造。
EF11型電力機車是幹線貨運用的大型直流電力機車,適用於供電制式為1500伏直流電電氣化鐵路。機車採用非承載式結構的全金屬箱形車體;1~3號機車採用了與EF10型1~16號機車相同的車體外觀,但改為採用焊接結構;而4號機車則採用了與EF10型17~24號機車相似的半流線型焊接結構車體。機車總體結構與EF10型電力機車基本相同,機車兩端為露天的通過台區域,車體兩端各設有一個司機室,車體中部為電氣室。
機車採用1Co-Co1軸式。牽引電動機採用抱軸式懸掛,通過一級減速齒輪驅動輪對,牽引齒輪傳動比為20:83(1:4.15)。EF10型電力機車是直—直流電傳動的直流電力機車,通過調節起動電阻、牽引電動機的三段式串—並聯轉換和磁場削弱來達到調速的目的。再生制動工況時,串勵電動機變為他勵發電機運轉,制動電流通過勵磁機輸出的勵磁電流來調節。
EF11型電力機車投入運用初期,1、2號機車配屬甲府機關區,3、4號機車配屬水上機關區,分別運用於中央本線和上越線。1941年(昭和16年),所有EF11型電力機車集中配屬到甲府機關區,至1943年(昭和18年)又全部轉配屬水上機關區。
1936年(昭和11年),EF11-1號機車曾經在上越線進行再生制動的試驗,試驗結果顯示效果良好,牽引旅客列車或貨物列車時的電能回收率均可達到30%以上。但由於採用再生制動必須對既有的供電電網進行改造,因此鐵道省對大規模普及再生制動並沒有太大興趣。1943年,部分機車取消了再生制動功能,在戰爭期間與EF10型電力機車共同運用。
1947年(昭和22年)至1948年(昭和23年)間,EF11型電力機車陸續改配屬國府津機關區和甲府機關區;同時,除了2號機車以外的三台機車均恢復了再生制動。1957年(昭和32年),EF11型電力機車改配屬八王子機關區。由於再生制動功能很少被使用,因此至1961年(昭和36年)再被取消。1974年(昭和49年),所有EF11型電力機車正式報廢。

技術參數

技術數據
UIC軸式
1Co'Co'1
軌距
1,067毫米
機車長度
18,380毫米(1~3)
17,500毫米(4)
機車寬度
2,810毫米
機車高度
3,940毫米
整備重量
97.70噸
受流電壓
DC 1500V
傳動方式
直—直流電
牽引電動機
MT28
最高速度
75公里/小時
持續速度
36公里/小時
牽引功率
1,350千瓦(小時)
牽引力
13,500公斤(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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