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業成本

旅行社的業成本是指直接用於接待旅遊團體或個人,為其提供各項服務所支付的費用,包括旅行社已計入營業收入總額的房費、餐費、交通費,文娛費,行李託運費,票務費、門票費、專業活動費、簽證費、陪同費、勞務費、宣傳費、保險費、機場費等代收、代付費用。

旅行社的營業成本,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旅行社為旅遊團體和個人代付的費用;一部分是旅行社為接待旅遊團體和個人所支付的費用。具體類別如下:
(1) 綜合服務成本,指旅遊社接待包價的旅行團體或個人按規定開支的住房費、餐費、旅遊交通費、陪同費、文雜費,以及其他費用。
(2) 組團外聯成本,指由組團社自組外聯,接待包價旅行團體或個人按規定開支的房費、餐費、旅遊交通費、陪同費、文雜費和其他費用。
(3) 零星服務成本,指接待零星旅遊者和接待有關單位委託代辦的零星賓客,按規定開支的住房費、餐費、旅遊交通費及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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