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圖審查

施工圖審查

施工圖審查是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簡稱,是指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的審查。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施工圖審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圖審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法律依據,管理機關,審查範圍,審查機構,審查內容,主要內容,提供資料,批准書,審查費用,其他規定,施工圖審查軟體,

法律依據

施工圖審查目前有效的規範性檔案是《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其中施工圖審查被列入國務院決定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實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即從2004年開始由行政審批改為自律管理。
在2004年前施工圖審查是行政審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版本)第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政府主管部門對建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基本建設必不可少的程式,工程建設有關各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根據國務院令第687號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修改為: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13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發布《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3號)第三條規定:國家實施施工圖設計檔案(含勘察檔案,以下簡稱施工圖)審查制度。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管理機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施工圖審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圖審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審查範圍

建築工程設計等級分級標準中的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工程項目均屬審查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的實際,確定具體的審查範圍。

審查機構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關審查機構,進行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準、規範執行情況等內容的審查。
機構條件
審查機構按承接業務範圍分兩類,一類機構承接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業務範圍不受限制;二類機構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審查。
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模劃分,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類審查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2)審查人員應當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專業勘察、設計工作經歷;主持過不少於5項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相應專業的設計或者甲級工程勘察項目相應專業的勘察;已實行執業註冊制度的專業,審查人員應當具有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並在本審查機構註冊;未實行執業註冊制度的專業,審查人員應當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近5年內未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受到行政處罰。
(3)在本審查機構專職工作的審查人員數量:從事房屋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的,結構專業審查人員不少於7人,建築專業不少於3人,電氣、暖通、給排水、勘察等專業審查人員各不少於2人;從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的,所需專業的審查人員不少於7人,其他必須配套的專業審查人員各不少於2人;專門從事勘察檔案審查的,勘察專業審查人員不少於7人。
承擔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具有主持過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築工程結構專業設計的審查人員不少於3人。
(4)60歲以上審查人員不超過該專業審查人員規定數的1/2。
(5)註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
二類審查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2)審查人員應當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專業勘察、設計工作經歷;主持過不少於5項中型以上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相應專業的設計或者乙級以上工程勘察項目相應專業的勘察;已實行執業註冊制度的專業,審查人員應當具有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並在本審查機構註冊;未實行執業註冊制度的專業,審查人員應當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近5年內未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受到行政處罰。
(3)在本審查機構專職工作的審查人員數量:從事房屋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的,結構專業審查人員不少於3人,建築、電氣、暖通、給排水、勘察等專業審查人員各不少於2人;從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的,所需專業的審查人員不少於4人,其他必須配套的專業審查人員各不少於2人;專門從事勘察檔案審查的,勘察專業審查人員不少於4人。
(4)60歲以上審查人員不超過該專業審查人員規定數的1/2。
(5)註冊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審查內容

主要內容

(一)建築物的穩定性、安全性審查,包括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體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節能、環保、抗震、衛生、人防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範;
(三)施工圖是否達到規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損害公眾利益。

提供資料

建設單位將施工圖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時,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一)全套施工圖。
(二)批准的立項檔案或初步設計批准檔案;
(三)主要的初步設計檔案;
(四)工程勘察成果報告;
(五)結構計算書及計算軟體名稱。

批准書

1、為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凡需進行消防、環保、抗震等專項審查的項目,應當逐步做到有關專業審查與結構安全性審查統一報送、統一受理;通過有關專項審查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頒發設計審查批准書。
2、審查機構應當在收到審查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並提出審查報告;特級和一級項目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並提出審查報告,其中重大及技術複雜項目的審查時間可適當延長。審查合格的項目,審查機構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施工圖審查報告,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通報審查結果,並頒發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提出書面意見後,由審查機構將施工圖退回建設單位,並由原設計單位修改,重新送審。
施工圖審查批准書,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施工圖審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要求,並由審查人員簽字、審查機構蓋章。
4、凡應當審查而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施工圖也不得交付施工。
5、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進行涉及審查主要內容的修改時,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6、建設單位或者設計單位對審查機構作出的審查報告如有重大分歧時,可由建設單位或者設計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複查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並做出複查結果。
7、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審查批准的施工圖進行驗收。

審查費用

施工圖審查工作所需經費,由施工圖審查機構向建設單位收取。具體取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當地有關部門確定。

其他規定

鐵道、交通、水利等專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辦法,由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施工圖審查軟體

為充分套用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現代化技術手段,促進建設單位施工圖審查工作的規範化管理,提高審查工作效率,並最終實現異地同步、一體化、無紙化辦公的切實需求,環球軟體在充分吸收借鑑同行業先進軟體理念及設計流程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計開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管理系統
施工圖審查軟體功能結構圖施工圖審查軟體功能結構圖
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管理系統立足當前建設單位施工圖審查中心工作實際,以全過程項目管理為主線,以動態項目審查為核心,以合格書管理為輔線,將原先的人工操作變為計算機處理,使審查工作更加高效;信息查詢、匯總、統計更加快捷方便;使審查流程及審查意見更加及時、準確、規範。系統運行後,建設單位可通過網際網路了解審查進度並下載審查意見,實現辦公業務異地同步,提高了效率,降低了辦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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