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小平(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施小平(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施小平, 男,漢族,1967年3月出生,浙江湖州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任湖州市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小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湖州
  • 出生日期:1967年3月
  • 畢業院校:杭州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9.08-1994.10南潯鎮政府辦公室辦事員;
1994.10-1997.08南潯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
1997.08-2000.06南潯鎮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南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1991年11月任副主任科員;
2000.06-2001.11南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
2001.11-2005.12南潯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委員、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經濟發展局局長;
2005.12-2007.02南潯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經濟發展局局長;
2007.02-2008.03南潯區經濟發展與統計局(科技局、糧食局、物價局)黨組書記,2007年4月任副局長;
2008.03-2011.06南潯區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局(糧食局、物價局)局長、黨組副書記,2008年6月任黨組書記; 2011.06-2012.03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南潯分區管委會主任(副縣級),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主任(物價局局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2.03-2013.11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南潯分區管委會主任(副縣級),區政府黨組成員,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主任(物價局局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組副書記,2012年11月任區金融辦主任;
2013.11-2015.04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南潯分區管委會主任(副縣級),區政府黨組成員,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主任(物價局局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5.04-2015.06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南潯分區管委會主任(副縣級),南潯區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主任(物價局局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5.06-2015.08南潯區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主任(物價局局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5.08-2017.02南潯區副區長;
2017.02-2018.06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04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0日,據浙江紀委訊息:湖州市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施小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4月19日,經中共湖州市委批准,中共湖州市紀委、湖州市監委對湖州市南潯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施小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施小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施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公務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湖州市委批准,中共湖州市紀委、湖州市監委決定給予施小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施小平違紀所得;將施小平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施小平在本人撰寫的懺悔書中剖析,對理想信念少了堅定之心,隨著職位的上升,放鬆學習,放鬆主觀世界的改造,面對社會上形形色色的誘惑,防線不斷後退,欲望不斷膨脹,“總開關”開始鬆動,漸漸被資產階級的思想腐蝕。對黨的宗旨少了牢固之心,不注重修身,淡忘了黨的宗旨,放棄了權為民所用的原則,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利的手段和工具,把黨員的義務拋在了腦後。對紀律少了敬畏之心,把紀律看成是牆上掛掛、紙上寫寫,眼中無組織、無紀律,觸犯了黨紀國法,讓自己悔恨不已、無地自容。施小平感謝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談話教育和生活上的關心照顧,願意接受處罰,心懷悔過之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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