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英生殺妻案錯案追責:公安被指有意隱瞞證據

於英生殺妻案錯案追責:公安被指有意隱瞞證據

在於英生獲得平反、疑似真兇落網後,蚌埠當地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正式宣布,啟動錯案追責。

儘管這一起案件的轟動程度不如呼格吉勒圖案、趙作海案、佘祥林案,但公檢法三家啟動追責,極富標誌性意義。特別是案件中一些重大疑點——多個關鍵證據例如疑似真兇的指紋、精斑等緣何屢屢被無視、是否系辦案機關故意藏匿等,均有待最後定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英生
他“幸運”地活著等來了平反
“我一直到最後也沒有承認殺人。”於英生說。哪怕為此付出巨大代價——於英生回憶稱,在當地刑警支隊辦公室,他受到了七天七夜的詢問和折磨。一切源於1996年12月2日上午,他的妻子韓某在家中被殺。當時,於英生的身份是蚌埠市東市區區長助理;而此後十餘年,他就只有一個身份——“殺妻者”。
妻子死後,是於英生第一時間報的案。但10天之後,他便被蚌埠警方作為重要嫌疑人刑拘;又過10天,警方宣布案件告破,於英生作為兇手被正式逮捕。等待於英生的是“六年六審”: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兩次判處於英生死刑和死緩,均被安徽省高院發回重審;最終在2000年,在沒有新證據補充的情況下,蚌埠市中院又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殺妻”就此坐實。
上訪、申訴、控告,為了替兒子翻案,於英生的老父上百次往返於合肥、北京等地,直至撒手人寰。獄中的於英生說,自己幾乎已經絕望,“60歲可以出去就不錯了”。為了不讓自己精神崩潰,他每天堅持踱步,一遍遍念家人的名字,給自己心理暗示。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對於英生故意殺人案再審一案公開宣判,認定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韓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當年12月3日,該案疑似真兇——原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中區大隊一中隊民警武欽元落網。今年1月5日上午,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轄,對“於英生殺妻案”的犯罪嫌疑人武欽元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公安機關被指有意隱瞞證據
問責,是緊隨“平反昭雪”而來的重要環節。在蒙冤者和公眾的期望中,平反、國家賠償都不是終點。公平正義能否實現,取決於造成冤案的相關辦案人員是否依法受到問責。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於英生案中,除了他可能受到刑訊,還有諸多疑點。據於英生本人及其代理律師張躍介紹,辦案的公安民警曾在於英生家梳妝檯的抽屜邊緣提取到兩枚外來指紋,不屬於英生所有。但這一重要證據卻沒有隨公安機關的卷宗移交到檢察機關。直到最終宣告於英生無罪的安徽省高院判決書中,這兩枚指紋才作為新證據現身。而在近期對於英生案疑似真兇武欽元的庭審中,檢察機關又公布了這兩枚指紋作為證據。於英生及其家人質疑,當初公安機關有意隱瞞證據。
另一重要證據也被忽略。於英生的案卷材料里,曾有一份DNA鑑定報告:蚌埠警方曾於1997年1月31日將案發現場被害人內褲上提取的精液樣本送往遼寧省公安廳刑技處進行比對鑑定,根據1997年2月3日遼寧省公安廳(1997)遼公科D字第18號刑事技術鑑定書證實,現場提取的精液不是於英生的。張躍說,辯護人曾多次向法庭提交這一關鍵的鑑定報告,並作出無罪辯護,但始終未被法庭採納。17年之後,這份DNA比對樣本,卻又成為抓獲疑似真兇武欽元的突破口和關鍵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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