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誌江(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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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江,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員工。備受關注的廣州假軍車撞死4人案有了新進展,廣州市人民檢察院通報,該院於2011年11月10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兩項罪名,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方誌江。有律師對檢院沒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表示質疑。

此前,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向媒體通報“10·30”黃埔大道隧道交通事故調查認定情況,僅公布了肇事者是廣州戶口,為中國某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員工。11日下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媒體通報案件新進展,首次公布了犯罪嫌疑人方誌江系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員工。

基本介紹

起因,罪名,領導指示,道歉,

起因

經市檢察院查明,2011年10月30日2時15分,犯罪嫌疑人方誌江在醉酒的情況下駕駛懸掛“空N39144”號牌的轎車,沿黃埔大道北側路面以93公里/小時的速度由東向西行駛至限速60公里的黃埔大道隧道內,碰撞在該處進行正常路面施工的被害人譚某等4人,並與停放在施工地點西側的一輛輕型廂式貨車發生二次碰撞後停車。
事故造成被害人譚某當場死亡,李某等三人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犯罪嫌疑人方誌江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離現場,後於2011年10月30 日8時投案自首。執勤民警在對事故處理時,在“空N39144”牌號轎車上查獲名字為方誌江的軍官證及人民解放軍車輛駕駛證。
經核實,犯罪嫌疑人方誌江所使用的軍官證、軍車駕駛證均系偽造證件,其駕駛豐田小轎車懸掛的“空N-39144”號牌系偽造軍車號牌。

罪名

檢院認定兩項罪名
方誌江醉酒駕駛假軍車,致使四人死亡,逃離現場近6小時後投案自首,市檢察院認為方誌江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兩項規定,分別是第133條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刑法第375條構成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因此,市檢察院以上述兩項罪名進行批捕。
交通肇事罪
廣州市檢察院表示,從現有證據來看,犯罪嫌疑人方誌江的行為應定性為交通肇事罪。方誌江的肇事行為發生在凌晨兩點左右,事故是一次性連續撞擊造成,撞擊過程中有剎車痕,有採取制動措施,無事故後二次啟動繼續撞擊的行為。
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
同時,現有證據證明,在車牌號“空N39144”轎車上查獲名字為方誌江的軍官證及人民解放軍車輛駕駛證均系偽造證件,其駕駛的豐田小轎車懸掛的“空N-39144”號牌系偽造軍車號牌,犯罪嫌疑人方誌江涉嫌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故增加了此罪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領導指示

11月5日,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主持召開廣州市委常委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整改措施。針對近期發生的黃埔大道隧道惡性交通安全事故,張廣寧強調,要依法堅決嚴肅查處,並向公眾公布事實真相;另一方面,要舉一反三,認真抓好整改。

道歉

肇事司機母親下跪道歉
所在公司為每位死者家屬送上兩萬元慰問金
3日下午,駕駛假軍車撞人逃逸司機方某的母親在交警大隊向四名死者家屬下跪道歉。死者之一譚濤仔的兒子透露,當時司機所在公司的有關人士也在場,證實肇事司機身份為某通訊公司的員工,並為每位死者的家屬送上兩萬元慰問金。
“方某是某通訊公司的員工。”3日晚上6:30,被撞死工人譚濤仔的兒子譚磊平靜地告訴記者。譚磊說,下午,他們這些受害者的家屬在交警大隊見到了肇事司機方某的母親。她向受害者的家屬逐一道歉,整個過程持續20分鐘。譚磊說,當時方某所在公司的有關人士也在場,並為每位死者的家屬送上兩萬元的慰問金。
譚磊表示,警方在此之前還交給死者家屬一份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稱,肇事司機對事故負全責。
譚磊表示,關於賠償事宜,肇事司機家屬並未提及。“接下來還會繼續約見面,繼續談這個事。”據知情者透露,3日洽談,四名死者家屬均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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