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鶴峯縣招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方華,鶴峯縣招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2019年5月,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違紀被查,提起公訴,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鶴峯縣招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方華(鶴峯縣扶貧開發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提起公訴

2019年5月,經查,方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非親屬人員所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重要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違反民眾紀律,任縣扶貧開發辦主任期間,在扶貧項目的安排上欺上瞞下,弄虛作假,虛報項目套取資金,損害民眾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騙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罪;在任縣扶貧辦主任期間,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單位受賄罪。
方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會議審議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方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方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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