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輝

方若輝

方若輝,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廣東揭陽惠來縣人,大學文化程度,1995年6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

2019年4月,被檢察機關以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若輝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惠來
  • 出生日期:1974年11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刑事拘留,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1994年4月在揭陽市惠來縣工貿公司工作;
1995年3月在揭陽市惠來縣靖海鎮計生辦工作;
1998年10月任揭陽市惠來縣靖海鎮綜治辦副主任;
1999年3月任揭陽市來縣靖海鎮委紀檢委員;
2002年1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岐石鎮黨委副書記;
2005年6月任揭陽市惠來縣東隴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2月任揭陽市惠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10年5月任揭陽市惠來縣東港鎮黨委書記;
2011年11月任揭陽市惠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年12月任揭陽市惠來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6年9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6年11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
2018年10月,揭陽市委決定免去方若輝惠來縣委常委、委員職務,同意方若輝不再擔任惠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2018年11月,揭陽市惠來縣人大常委會依法終止方若輝揭陽市惠來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資格;
2018年12月,揭陽市惠來縣委決定免去方若輝揭陽市惠來縣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方若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3月,日前,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惠來縣委原常委,縣人民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縣長方若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若輝政治品行敗壞,理想信念喪失,權力觀異化,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令智昏,套取公款,雁過拔毛,大肆收錢斂財,大搞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對抗組織審查,為掩蓋事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背組織原則,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在“三齡兩歷一身份”上弄虛作假,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謀取職位,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多次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畫生育。
方若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介紹賄賂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方若輝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刑事拘留

2019年4月,近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原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方若輝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決定對其刑事拘留。

決定逮捕

2019年4月,揭陽市惠來縣原常務副縣長方若輝,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一案,由揭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對方若輝決定逮捕。該案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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