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孔時

方孔時 號紫岑,方學漸孫,縣學生,明崇禎二年(1629)恩晉貢生。天啟間,作《治平十二策》,由同里左光斗轉奏朝廷,所言切中時弊,補國子監生。後因反對魏忠賢配享孔廟,坐黜為民。史可法巡撫安慶,聘入幕府。卒時,遠近吊者千餘人,門人私謚介節先生。

基本介紹

  • 本名:方孔時
  • 字號:紫岑
  • 所處時代:明
  • 性別:男
方孔時(1591——1675),原名若濂,方大欽第三子。字叔茂,號紫岑。貢生,鄉飲大賓。生萬曆辛卯九月十一日,卒康熙乙卯正月十八日。配趙氏,太學生之光女,生萬曆丙申(1596)二月二十一日,卒順治庚子(1660)八月十五日,合葬縣西城外兔兒山下,改葬北鄉楓香嶺六甲石堰嘴,亥山巳向。四子:兆禎,兆麐,兆華,兆台。四女:長適生員吳接雲;次適廬江太學生姚履霄;次適太學生張克仔;次適候選州同孫中韋,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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