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

新余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成立於1 9 9 3年3月,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2 0 0 8年1 2月由市民政局職能機構劃轉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2012年5月更名為新余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簡稱:市居保局),主要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和業務指導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被征地農民)費用籌集辦法、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
3、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被征地農民)基金管理制度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辦法;
4、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5、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被征地農民)的業務培訓。
6、負責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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