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煤炭管理局

我局始建於1958年10月,1959年1月與新邵縣冶金工業局合併為新邵縣重工業局。1977年12月再次成立,謂“新邵縣革命委員會煤炭工業局”。1981年2月更名為“新邵縣煤炭工業局”。1983年12月又更名為“新邵縣煤炭工業公司”,1984年5月邵陽市編委市編字(84)19號檔案通知,加掛“新邵縣煤炭工業局”牌子。仍為縣級企業行政管理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邵縣煤炭管理局
  • 建立時間:1958
  • 地點:新邵縣
  • 1959年1月:與新邵縣冶金工業局合併
領導班子,單位概況,工作職責,

領導班子

朱西就: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盤工作。
汪加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行業管理工作。
陳擁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羅艷雲: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治理、行政執法工作。
石丁蓮:工會主席。 分管工會工作。

單位概況

同年8月,縣編委以新編字(84)28號文同意煤炭工業局內設四股一室。2002年6月,新黨發[2002]12號檔案,設定新邵縣煤炭局,新政辦發[2002]30號檔案明確規定:“縣煤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煤炭行業,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行政單位”。

工作職責

根據新政辦發[2002]30號檔案精神,設定新邵縣煤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煤炭行業,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人秘股、行管股、安全股、2004年增設法規股以及鄉鎮煤礦維簡費管理站,共四股一站。主要工作是:
(1)根據《煤炭法》及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1、研究制定行業規劃,編制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
2、指導煤礦合理布局,依法開採,最佳化產業結構。
3、協調行業節能和環保工作,以及組織煤炭科技攻關,加強技術培訓。
4、負責開辦煤礦,以技改項目立項與申報。
5、負責生產許可證,經營資格證的年檢的初審。
(2)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全省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體制的意見》精神,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
1、負責煤礦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網路。
3、組織安全事故搶救,協助事故調查處理。
4、負責安全培訓,改善安全生產環境。
5、負責事故隱患的排查和處置。
6、負責安全股項目立項初審和申報。
(3)根據《煤炭法》和省煤炭局的委託,負責全縣煤炭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4)承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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