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並檢查落實;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貫徹執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規
  • 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 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並檢查落實;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調查、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管理、指導、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工作。
(六)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制定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省、市的計生科研課題。
(九)指導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鎮、村計生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孕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和開展生殖保健服務。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圍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的分配;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管理、監督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定期檢查鎮計生辦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一)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開展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局機關文電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計畫總結、督辦、保密保衛、外來接待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及報告的起草;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機關的基建、財務、行政管理等事務;指導監督檢查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負責督查直屬服務站的財務工作。協調各相關股(室)擬訂和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服務站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協助計畫統計股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示範鎮、合格村、先進村、模範村的檢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青婦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政策法規股(加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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