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勞模工作手冊

新編勞模工作手冊

《新編勞模工作手冊》是2012年由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毅民,寇微莉。

基本介紹

  • 書名:新編勞模工作手冊
  • 作者:常毅民 寇微莉
  • ISBN:9787500851080
  • 頁數:367
  • 定價:56.00元
  • 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3
  • 開本:16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編輯推薦

常毅民、寇微莉編著的《新編勞模工作手冊》分為四篇,選編了近年來黨和國家領導同志有關勞模工作的講話;2000年至2010年全國勞模表彰大會的重要文獻;勞模待遇的法規和規定以及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生產)者名單。這些內容,為勞模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論和政策依據,是一本比較完整地反映勞模工作的重要工具書,將對勞模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

內容簡介

本手冊分為四篇,選編了近年來黨和國家領導同志有關勞模工作的講話;2000年至2010年全國勞模表彰大會的重要文獻;勞模待遇的法規和規定以及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生產)者名單。

圖書目錄

第一篇 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講話
在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
在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
在200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
在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暨保增長促發展勞動競賽推進大會上的講話
中華全國總工會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勞動模範座談會上的講話
在中華全國總工會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座談會上的講話
第二篇 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重要文獻
國務院關於召開200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
通知(國發[2000]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200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r
大會籌備委員會及辦公室的通知(國辦發[2000]13號)
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關於做好全國勞模推薦評選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
國務院關於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國發[2000]7號)
為實現跨世紀發展宏偉目標再立新功——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倡議書
讓勞模精神光耀神州——熱烈祝賀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開幕(《人民日報》2000年4月29日社論
勞動偉大勞模光榮——熱烈祝賀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開幕(《工人日報》2000年4月29日社論)
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國發[2004]3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及辦公室組成人員的通知(國辦發[2004]91號)
關於做好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5]3號)
在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關於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
在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
國務院關於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國發[2005]12號)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再立新功——5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倡議書
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主力軍作用——祝賀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召開、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人民日報》2005年4月30目社論)
以偉大精神推進偉大的事業——熱烈祝賀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勝利召開(《工人日報》2005年4月30日社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8號)
在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暨籌委會辦公室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
在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暨籌委會辦公室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
在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暨籌委會辦公室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
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籌委會辦[2010]1號)
推薦評選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籌委會辦[2010]2號)
關於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政策的議定事項(籌委會辦[2010]4號)
國務院關於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國發[2010]11號):
爭當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行動楷模——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倡議書
爭做改革發展的時代先鋒——迎接“五一”國際勞動節(《人民日報》2010年4月27日社論)
大力弘揚偉大的勞模精神凝聚共同奮鬥的強大精神動力——熱烈祝賀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隆重召開(《工人日報》2010年4月27日社論)
第三篇 勞動模範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摘錄)(國發[1978]104號)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摘錄)(國發[1995]6號)
中央辦公廳關於公安幹警政治、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摘錄)(中辦發[1982]47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摘錄)(中發[2001]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1989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獎勵升級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89]46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摘錄)(國人部發[2006]88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試行《勞動模範工作暫行條例》的通知(工發總字[1980]44號)
教育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全國職工教育管理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關於省、市、自治區級以上先進人物升學深造的暫行規定(工發總字[1983]40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衛生部關於保護勞動模範身體健康的幾項規定(工發總字[1983]43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深人學習勞模精神、大力弘揚中國工人階級偉大品格的決議(總工發[2010]38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衛生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解決勞動模範社會保障和生活困難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67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勞動模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總工發[2011]15號)
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全國總工會生活保險部關於出席全國文教群英會的個人代表退休時可否享受優異待遇問題的答覆(勞人險局[1982]8號)
教育部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全國五講四美為人師表活動先進
代表會議表彰的教師為部級勞動模範的決定([83]教師字第009號 教工[83]字第7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待遇問題的復函(工函字[1996]53號)
全國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關於1956年全國鹽業運銷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的先進工作者是否享受部一級先進工作者待遇來函的答覆(工發生[1985]3號)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有關獲得朝鮮戰鬥英雄、勳章的朝鮮族人員退休時能否享受優異待遇問題給吉林省延吉縣勞動局的復函
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關於全國金融紅旗手是否享受部級勞模待遇問題給陝西省總工會生產技協部的答覆
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關於工業普查評的“國家級先進工作者”不享受勞模待遇的復函
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關於1983年12月衛生部表彰的“全國衛生先進工作者”是否享受部級勞模待遇的函
第四篇 黨中央、國務院歷次表彰的全國勞模名單
全國工農兵勞動模範代表會議(1950年)
全國先進生產者代表會議(1956年)
全國工業、交通運輸、基本建設、財貿方面社會主義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生產者代表大會(1959年)
全國教育和文化、衛生、體育、新聞方面社會主義建設先進單位和
先進工作者代表大會(1960年)
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1977年)
全國科學大會(1978年)
全國財貿學大慶學大寨會議(1978年)
國務院表彰工業交通、基本建設戰線全國先進企業和全國勞動
模範大會(1979年)
國務院表彰農業、財貿、教育、衛生、科研戰線全國先進單位和全國勞動模範大會(1979年)
1989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199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200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1979年以來隨時表彰的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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