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 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類型:統計局
  • 主要職能: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主要機構,行 政 單 位,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指南,重要工作,

主要職能

(一)組織領導和統一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地方性統計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和指導各地(州、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州、市)、自治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共享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貫徹落實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地(州、市)、自治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地方政府(行署)管理地、州、市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負責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國家和自治區提供的統計事業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區統計數據網路,指導各地(州、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統計資料,開展對比分析研究,組織實施地區間統計資料交換合作項目。
(十二)負責有關自治區地方調查點社會經濟抽樣調查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 長:王忠山
黨組成員、副局長:阿不拉·玉素甫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郜存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 躍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 康
總經濟師:馮 力
副巡視員:李仁瑋
副巡視員:魯協平

主要機構

行 政 單 位

辦公室
人事處
財務處
機關黨委
紀檢組(監察室)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國民經濟核算處(服務業處)
工業交通統計處
能源與資源統計處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貿易外經統計處
人口與就業統計處
社會科技處
農村統計處
政策法規處
統計設計管理處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事業單位

中國糧食及農業統計中心烏魯木齊分中心
統計信息管理辦公室
機關服務中心
普查中心
統計教育中心
統計信息諮詢中心
統計科學科研所

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492號)的規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自治區統計局編制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部門的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信息內容
(一)機構職能:機構設定、職能和聯繫方式。
(二)政策法規:地方統計法規、檔案。
(三)其他:行政審批、統計登記、統計職稱評審、資格考試等。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信息網站,
2、通過發布統計公報公開。
3、通過《統計年鑑》等公開出版物公開。
4、通過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信息本局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30日內公開。
四、監督方式和程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地址:烏魯木齊市人民路399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重要工作

在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領導下,在《邁向小康社會的中國人口》總編委的具體指導下,由我局人口與就業處和新疆大學人口研究所合作編寫的《邁向小康社會的中國人口》(新疆卷)按時完成初稿的編輯工作,日前已上報國家統計局。
《邁向小康社會的中國人口》(新疆卷),全書有人口發展回顧、性別年齡構成、人口老齡化、生育水平和人口控制、死亡率及平均預期壽命、婚姻與家庭狀況、受教育狀況、勞動就業、少數民族人口、人口遷移流動、人口城鎮化、人口居住狀況、人口、資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本世紀人口發展展望共十四章。以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分析為基礎,系統地闡述邁向小康社會的新疆人口總量及結構的發展狀況,探索人口的和諧發展以及人口與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為社會各界研究人口及相關問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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