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作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區教育工作。新中國成立後的1950年,新疆省成立教育廳;1970年9月改教育廳為教育局;1982年改教育局為教育廳;1986年改教育廳為教育委員會,2000年8月改教育委員會為教育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 職責:主管全區教育工作
  • 成立時間:1950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委廳領導,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自治區的教育法規、實施辦法和管理條例,並監督執行。
(二)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確立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並指導協調、貫徹實施。
(三)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指導協調各地、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
(五)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工作;制定自治區教育督導計畫和評估方案,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
(六)參與自治區科技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
(七)參與自治區對教育經費預決算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籌措教育經費,制定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歸口管理國家和國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教師繼續教育和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管理繼續教育工作、成人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自治區大中專院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計畫,並負責計畫的組織實施。
(十一)歸口管理研究生、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參於擬定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畢業研究生、師範類畢業生分配和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十三)組織、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四)管理各類教材和教輔用書的編譯、審定和出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學校語言文字工作。
(十五)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出國留學、來疆留學工作和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六)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七)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名稱
政策法規處
教育督導處(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教材處
學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處(自治區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機關黨委
辦公室
維穩工作處
基礎教育二處
教師工作處
外事處(國家漢語國際推廣中亞基地辦公室)
人事處
發展規劃處
財務審計處
高等教育處
學生工作處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推廣處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思想政治工作處
基礎教育一處
民辦教育處
體育衛生藝術與科學教育處
語言文字信息管理處

委廳領導

帕爾哈提·艾孜木:教育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任華:自治區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廳黨組書記
薛繼海:自治區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廳黨組副書記
王昌霖:自治區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教育廳黨組成員
邊愷: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海拉提: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劉玉光: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孫長波: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劉劍: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孫紅新:自治區人民政府督學(副廳級)
李小忠:自治區人民政府督學(副廳級)
楊軍:自治區教育廳副巡視員
戢廣南:自治區教育廳副巡視員
王莉莉:自治區教育廳副巡視員。

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
廳財務核算中心
教育條件裝備中心
電化教育館(教育電視台)
內地新疆學生工作辦公室
新疆實驗中學
教育出版社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外資辦)
烏魯木齊八一中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教育考試院
教育科學研究院(教學研究室)
機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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