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犯罪學理論

新犯罪學理論又稱激進犯罪學派或批判犯罪學派。是六十年代中期西方犯罪學界興起的一種犯罪學理論的新思潮。主張這種理論的學者雖然觀點不盡相同,但無論那種觀點都懷疑法的絕對性。他們認為,由於執法機關在執法上的差別,會使犯罪現象在統治階層和被統治階層之間表現出社會關係上的不同。還認為犯罪的真正原因不是由於法與執法機關給予了犯罪人某種烙印,而是由於來自統治階級以及為統治階級的價值觀服務的種族歧視這種反人類的行為。因此,為了防止犯罪,只有改革法和刑事司法制度才是根本性的問題。

新犯罪學理論最初出現於美國。由於當時美國的公民權運動、反戰運動、學生運動、第三世界的解放運動等一系列政治運動和社會運動的高漲,對政府增加了不信任感和藐視心理,反對傳統性的權威,反對有文化教養的風潮,出現了政治性的勢力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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