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尼德蘭

美洲舊地區名。1614年至1674年荷蘭在北美洲東部設立的殖民地,其地域大致包括今日美國的紐約州康乃狄克州新澤西州德拉瓦州部分地區。位於哈得孫河和下德拉瓦河流域。行政中心新阿姆斯特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尼德蘭
  • 外文名:新尼德蘭
  • 類型:美洲舊地區名
  • 位於:哈得孫河和下德拉瓦河流域
1664年8月27日,在第二次英荷戰爭期間,新阿姆斯特丹向四艘英格蘭軍艦不戰而降,標誌著新尼德蘭完全被英格蘭占領。1673年,在第三次英荷戰爭期間,荷蘭一度收復新尼德蘭地區,但是次年,遭受到法國、英格蘭以及科隆大主教等共同進攻的荷蘭無法繼續支撐戰爭,被迫與英格蘭媾和,將新尼德蘭正式割讓與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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