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士官制度

全軍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中央軍委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士官制度
  • 7個方面改革: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等
  •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 意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簡介,7個方面改革,我軍將施行新士官制度,

簡介

全軍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中央軍委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據總參謀部軍務部副部長楊養申介紹,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後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調整,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7個方面改革

一是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士官編制數量,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二是調整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
三是調整士官軍銜制度。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稱謂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四是改進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五是完善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六是健全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鑑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畫。
七是調整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高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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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將施行新士官制度

為推進士官隊伍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高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能力,經胡錦濤主席批准,中央軍委向全軍和武警部隊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指出,這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和軍隊建設發展新形勢,著力最佳化結構、理順關係、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改革堅持戰鬥力標準,把提高士官隊伍建設質量、增強信息化條件下部隊作戰能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發展,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在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上提出新對策;堅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的關係。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的士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鑑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畫。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與《方案》相配套,下一步將做好《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士官管理規定》、《全軍士官培訓總體規劃》等相關法規的修訂、制定和頒發工作。年底前,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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