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實施方案

新城區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實施方案(2014-2016年)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中小企業質量和效益,促進我區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城區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實施方案
  • 類型:檔案
  • 時間:2014-2016年
  • 地點:西安市
新城區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實施方案(2014-2016年)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中小企業質量和效益,促進我區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行動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市政發【2014】20號)和《西安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培育區縣科技企業小巨人實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市科發【2014】42號)檔案精神,組織實施我區科技小巨人企業的發展培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為主線,以增強企業創新和自主研發能力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濃厚發展氛圍。通過實施科技企業小巨人發展培育工作,積極打造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快速成長的良好產業生態環境,促進企業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做大做強的目標。力爭通過培育發展一批小巨人企業,帶動新城經濟快速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16年,我區力爭培育市級小巨人領軍企業3-5家,發展市級小巨人優勢企業15-20家,打造區級科技小巨人企業70家,服務帶動500家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支持提升1-2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支持建設1個產業公共服務平台。通過培育和扶持,形成以領軍企業為帶動、優勢企業為骨幹、創新型中小企業為支撐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顯著提升我區企業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實現突破性發展。
三、支持重點
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企業,以培育小巨人企業為重點,打造我區優勢產業集群,整合各級科技資源和政策資金,實現市區兩級統籌資源、共同謀劃、集中資金、連續支持。
(一)生產研發企業:提升研發手段和措施,培育研發人員,提升研發能力。支持企業進行新產品研發,幫助解決企業發展中重大技術瓶頸問題和產業發展中核心技術問題,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二)產業升級企業:支持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轉型基礎企業,通過開展產品創新、裝備技術升級和新工藝攻關,建設企業技術工程中心等,促進技術創新、產品換代,實現增規模促發展。支持企業自建或與高校院所聯建企業研發中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配套協作。
(三)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企業:圍繞文化、旅遊等產業和電子商務、大數據、科技服務等新興服務領域,運用先進技術手段,拓展商業模式,擴大服務規模;通過組織專業服務機構,幫助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市場行銷戰略、技術發展路線圖;組織中小企業參與各類專業展會、技術交流會等,激勵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
(四)科技創業企業:支持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我區創辦企業;支持入駐新城科技產業園的初創企業;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現有大中型企業孵化、派生出落戶我區的科技型企業
四、主要任務
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打造小巨人企業為重點,通過市場機制,整合科技資源和政策資金措施,引導創新鏈、資金鍊向企業和產業聚集,大幅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對全區產業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1、實施領軍企業培育計畫。對銷售收入億元以上的科技企業,通過支持建設一流企業研發中心等措施,促進其產品技術水平國內領先、市場占比進入行業前列,整合各類資源,實施政策聚焦和“一企一策”,推動其更快發展。支持企業開發“殺手鐧”產品,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突破一批具有行業領先水平的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配套協作。對主導制定國家技術標準的牽頭企業,給予獎勵。對列入國家戰略性創新產品和國家重點新產品的,科技計畫給予優先支持,加快形成市場規模效益。組織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制定發展戰略提供必要的幫助,提高行業影響力和市場知名度。
2、大力推進優勢企業發展。對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或不足5000萬元但其增速較高能夠實現較快發展壯大的科技企業,採取多種措施幫扶推進,促其儘快成為市級科技小巨人企業。通過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融資難題,擴大企業發展規模;充分利用各級政府的優惠政策,推動和加速技術成果轉移,實現企業轉型升級;加強智慧財產權申報與保護,繼續實施《新城區專利資助(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通過設立專利資助專項資金,引導企業自主創新,建立專利資助操作流程,開展專利資助工作;組織開展人才服務企業等活動,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3、打造區級小巨人創新企業。積極實施區級小巨人扶持計畫,帶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針對我區傳統產業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制定轉型升級技術路線圖,支持企業技術攻關和專利創造,逐步向科技型企業轉變。激活企業的創新驅動,積極打造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快速成長的良好產業生態環境,促進企業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努力解決好企業發展中的瓶頸問題,釋放企業活力,促進其快速發展。對優秀創業人才、團隊及大學生創業者,予以表彰獎勵和資金扶持。
五、重點措施
1、建立企業項目庫。對我區企業開展深入細緻的調研,摸清企業情況,按照不同企業類型、產值、利稅、規模、自主創新能力等情況,建立企業、項目資料庫,定期採集企業經濟運行數據,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全部收編入庫,重點扶持,積極完善項目庫的編制和信息錄入工作。完善信息,做到長期管理,動態掌握第一手信息。對於企業遇到的困難積極協調,藉助和利用科技大市場服務平台,幫助解決問題。
2、提升政府服務效能。支持科技小巨人企業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幫助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藉助西安市科技大市場服務平台,鼓勵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通過新建、引進、重組等多種形式,促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持續創新能力。支持和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發機構,組織高校院所專家教授深入科技小巨人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力爭科研成果儘快實現產業化發展。支持科技小巨人企業組建協同創新組織,促進成長期企業加速成長。通過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完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措施,推動一大批處於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實現快速發展。以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等方式,重點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成長性的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擴大市場占有率,增強競爭力。
3、加強項目扶持力度。每年從區級科技經費中拿出一定資金用於小巨人企業培育支持。對於經過培育進入市級小巨人企業,給予獎勵;對處於發展階段的企業,重點培育,優先支持。區級小巨人培育類企業由區科技局負責提出年度培育企業名單及重點工作計畫,主要通過獎勵、補貼、後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積極爭取中省市資金支持,帶動我區科技產業提升發展。
4、搭建綜合服務平台。通過建立公共技術綜合服務平台,形成滿足我區企業共性需求的項目諮詢、人才引進、信息共享、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投融資、專業化培訓等服務功能,提升創新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高端專業的服務,對重點企業實行“一企一策”,全力助推企業做大做強。通過西安科技大市場和科技專項規劃,重點支持企業自建或與高校院所聯建研發條件國內領先、科研團隊國內一流、創新產出效益顯著的研發中心,鼓勵企業與國內外研發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增長速度快、發展潛力大、行業帶動作用明顯的骨幹企業,按其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爭取和協調省市資金給予支持。
5、深化科技金融結合。藉助新城區金融街的融資平台,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資機制,通過科技項目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等方式,利用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創業投資、貸款擔保等投融資機構,為進入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高效、快捷的融資服務。組織科技企業與金融、投資機構進行對接,使我區區域內科技企業都能充分享受各級政府的科技金融政策。積極推進有條件的企業上市,擴大其規模和影響力,使其迅速發展。
6、做好全方位的培訓工作。將區級科技型企業全部納入區科技企業項目庫。積極組織企業負責人進行全方位培訓,幫助其開闊思路、拓展視野、更新理念,培養戰略思維和持續創新能力。尤其是針對不同企業各自不同需要,開展有重點有針對性培訓。
7、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強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管理能力,重點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貫標工作,推動企業積極參與國家、行業標準的制定,鼓勵企業進行標準創新,以標準創新促進自主創新,引領行業發展。對獲得國家專利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分別給予1000元和2000元的獎勵。
六、組織保障
1、營造良好的創業投資環境。以區政府為主導,科技局為主抓,財政局、發改委、經貿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形成高效聯動的服務機構。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引導,完善配套措施,加快企業轉型、產品升級,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推進企業創新發展。相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和落實優惠政策,建立動態跟蹤服務機制,更好的為企業服務,營造良好的創業投資環境。
2、建立企業聯絡員制度。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科技工作,區科技局指定專門科室負責與企業聯繫,及時了解企業發展所遇到的問題,積極幫助其解決困難,做到工作有對接、服務有連續。加強調查研究,不斷總結和交流工作經驗,做好科技服務工作。
3、深化宣傳推介。搭建與市區對接平台,組織企業參加專業會展、技術研討交流等活動,提高我區小巨人的行業影響力和產品知名度。通過各類媒體,加強小巨人企業宣傳,提升知名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合力支持的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新城區科技企業小巨人培育三年實施方案(2014—2016)任務分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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