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音樂院

新京音樂院是偽滿洲國時期日本殖民當局設立的音樂機構,1937年秋成立於長春(時稱“新京”),初名“新京音樂協會”,1939年4月改現名。該院由日籍指揮家大塜淳任院長,下設管弦樂、吹奏樂、合唱、滿洲樂等六部及樂員養成所,主要從事音樂演出、團體指導、民俗音樂研究及教育活動,同時承擔電影廣播配樂、音樂教材編纂等職能。其宣稱以“建立新滿洲音樂”為宗旨,實際通過音樂廣播、審查制度和御用歌曲推廣等手段實施文化殖民。

1942年4月機構縮編為新京音樂團,改由偽協和會甘粕正彥領導,保留樂員養成所進行三年制音樂培訓。課程包含日語、樂理及西洋與民族樂器訓練,學員需參與日本殖民慶典演出。1944年第二期學員入學僅一年後,因日本戰敗,該機構隨偽滿洲國解體終止活動。現存樂譜實物印證其曾參與西洋音樂傳播及典藏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京音樂院
  • 創立時間:1937年
  • 首任院長:大塜淳
成立於1937年秋,初稱新京(今長春)音樂協會;1939年4月1日起,改稱新京音樂院,並發表“創設聲明”,聲稱“本院以建立新滿洲音樂和普及世界近代音樂為活動宗旨”。院長大塜淳(日籍指揮家,前東京音樂學校教授),下設六個部:管弦樂部(即新京交響樂團)、吹奏樂部(即新京吹奏樂團)、合唱部(即新京合唱團)、滿洲樂部、作曲部與教育部(附屬音樂體操研究所)。另設有協定員會議、教科書編纂委員會,放送(廣播)音樂委員會、映畫(電影)音樂委員會、滿洲音樂聯盟結成準備委員會、學校音樂研究會、團體音樂研究會、鄉土音樂研究會以及樂員養成所等組織,分別負責音樂管理、學術研究與音樂教育等事宜。其活動,主要是:1、組織各種音樂演出,如舉行定期音樂會,與其它音樂團體聯合公演,邀請外國音樂家“來滿”交流,為電影、廣播錄音,為重大“慶典”、“節日”、“紀念日”演唱演奏等;2.對“全滿”各音樂團體進行業務輔導,如指導音樂創作、組織音樂評選等;3.蒐集整理“滿洲”“民俗”音樂,進行比較研究;4.招收學員,為本院培訓音樂表演人員。總的目的在於“培養”市民情操振奮“建國精神”,使音樂為建立“王道樂土”(殖民統治)服務。1942年4月9日,該院經調整,縮編為新京音樂團,由偽協和會中央本部總務部長甘粕正彥出任理事長,大塜淳等任理事,青木太郎任企畫室主事,川邊明行任業務班長,吉田敏夫任器樂班長,上野耐之任聲樂班長,小謄貫四郎任作曲班長。團內仍設有樂員養成所,由米吉雄二負責(後改由滿洲樂部的王孝恭任主事)。這個所,先後招收兩期學員(均為華人),1941年4月為第一期,招20人;1944年為第二期,招17人。學制三年,課程有古漢語、日語、德語、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和聲學、名作欣賞、聲樂等。除古漢語外,其它各課(包括專業課)均由院或團內演員承擔。第二期學員僅學一年左右,隨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失敗,新京音樂團遂告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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