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首代土地證

新中國首代土地證

2008年 8月20日,一張新中國最早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被拿到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進行鑑定。此證簽發時間為1951年,印有當時昌南縣縣長王耀洲的簽名印章。

這張土地房產所有證由峽山區太保莊鎮鮑家屯村70歲農民董玉坤珍藏,是他的父親董金良傳下來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中國首代土地證
  • 簽發時間:1951年
  • 簽名印章:當時昌南縣縣長王耀洲
  • 珍藏者:董玉坤
2008年 8月20日,一張新中國最早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被拿到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進行鑑定。此證簽發時間為1951年,印有當時昌南縣縣長王耀洲的簽名印章。
這張土地房產所有證由峽山區太保莊鎮鮑家屯村70歲農民董玉坤珍藏,是他的父親董金良傳下來的。
此證近似正方形,邊長30多厘米,紙質薄脆,色澤因年代久遠已經泛黃。該證以大號繁體字直排印製,款項部分用毛筆填寫,寫有“昌南縣十一區鮑家屯村居民董金良……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二十七條‘保護農民已得土地所有權’之規定”等字樣,記錄了土地所有人、土地四至、大小等內容。蓋有昌南縣人民政府的紅色印章及當時縣長王耀洲的簽名印章,簽發時間為1951年12月17日(如圖)。
該證上面註明,該戶主的土地作為本戶全家私有產業,有耕種、居住、典賣、轉讓、贈與等完全自由,保證了土改中農民所取得土地的所有權。
據昌邑市國土部門介紹,這是建國以來農村第一代土地房產所有證,是當時勞動人民翻身當家作主人的最好見證。該證歷史文化內涵豐富,可作為研究昌濰大地農村土改史的特殊文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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