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皮爾曼

英國心理學家。1863年9月10日生於倫敦,1945年9月17日卒於倫敦。1906年在德國萊比錫獲博士學位。回國後,1911年任倫敦大學心理學、邏輯學教授。1924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斯皮爾曼根據智力測驗相關的研究提出著名的二因素論,認為智力可被分析為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他反對聯想理論,著有《智力的性質和認知的原理》、《人的能力》、《創造的心》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斯皮爾曼
  • 外文名:Spearman,Charles Edward
  • 國籍:英國
  • 出生地:倫敦
  • 出生日期:1863
  • 逝世日期:1945
  • 職業:心理學家
人物簡介,人物評價,學術成就,能力結構理論,五類特殊因素,二因素說,

人物簡介

斯皮爾曼(1863~1945)
Spearman,Charles Edward
斯皮爾曼斯皮爾曼
查爾斯·愛德華·斯皮爾曼(Charles Edward Spearman)英國理論和實驗心理學家,1863年9月10日生於倫敦,1945年9月7日卒於倫敦。他大器晚成,1906年在德國萊比錫獲博士學位,時年48歲。回國後,1911年任倫敦大學心理學、邏輯學教授。1923至1926期間年任英國心理學會主席,1924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
作為實驗心理學的先驅,斯皮爾曼對心理統計的發展做了大量的研究,他對相關係數概念進行了延伸,導出了等級相關的計算方法。他還創立因素分析的方法,這是他學術上最偉大的成就。他還將之與智力研究相結合,從而於1904年提出智力結構的“二因素說”,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斯皮爾曼的名字幾乎成了‘G’因素或‘S因素’的代名詞。他反對聯想理論,著有《智力的性質和認知的原理》、《人的能力》、《創造的心》等。

人物評價

從Pearson為統計學這門學科做出了貢獻後,後續的心理學家便利用了他的方法進行對智力測量的研究,而Spearman就是其中的一位學者。其實,對於智力的研究其實是不容易的,因為智力這種東西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想要了解人類到底有什麼能力,什麼方面是我們專長的項目,哪些又是我們所擁有的能力而卻被忽略的,這都是學者們所努力探索的。因素分析學派的興起,Spearman功不可沒,當他運用統計方法將抽象的智力具體化,其實是替智力研究者畫出了一個大致上的輪廓。不過從蒐集到的資料我也得到了一個很有價值的想法:智力是很難有一個定論的,就算這些學者們窮盡一生的研究,仍然很難提出一個大部分人都信服的說法,可見人類是複雜的,但是也因為這份複雜,讓這個世界有更多的可能性,每個人即使在這一方面不行,也會有另一個屬於他發揮的空間。
斯皮爾曼斯皮爾曼

學術成就

能力結構理論

能力的結構問題是現代心理學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課題,分析能力結構的因素對於深入理解能力的本質,合理設計、進行能力測量,科學地擬訂能力培養的原則,都有重要的意義。能力的結構理論除了斯皮爾曼的二因素說外,還有以下幾種理論:
群因素理論
美國心理測驗權威瑟斯頓(L.Thurstone)認為智力活動都是依靠彼此無關的許多原始因素或原始能力構成的。他從56種不同的測驗中概括出7種主要因素,分別是計算能力、言語理解能力、詞的流暢性、記憶能力、演繹推理能力、空間知覺能力和知覺速度。瑟斯頓為此設計了基本智力測驗來測量這7種因素。結果發現這些能力之間存在一定相關,這說明它們並非彼此獨立。這實際上又支持了斯皮爾曼的二因素理論
智力三維結構模式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德(J.P.Guilford)在二十餘年因素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於1967年創立了智力三維結構模型理論,認為智力結構應從操作、內容、產物三個維度去考慮。智力活動就是人在頭腦里加工(即操作過程)客觀對象(即內容),產生知識(即產物)的過程。智力的操作過程包括認知、記憶、發散思維聚合思維、評價5個因素;智力加工的內容包括圖形(具體事物的形象)、符號(由字母、數字和其他記號組成的事物)、語義(詞、句的意義及概念)、行為(社會能力),共4個因素;智力加工的產物包括6個因素,即單元、類別、關係、系統、轉換、蘊含。這樣,智力便由4×6×5=120種基本能力構成。 1971年,他把內容維度中的圖形改為視覺和聽覺,使其增為5項,智力組成因素變為150種。1988年,他又將操作維度中記憶分為短時記憶長時記憶,使其由5項變為6項,智力結構的組成因素便增加到5×6×6=180種。吉爾福德認為每種因素都是獨特的能力。例如學生對英語單詞的掌握,就是語義、記憶、單元的能力。又如,說出魚、馬、菊花、太陽、猴等事物哪些屬於一類,回答這類問題進行的操作是認知,內容是語義,產物是類別。
智力三維結構模型智力三維結構模型
斯皮爾曼斯皮爾曼
智力層次結構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弗農(Vernon)提出智力層次結構理論弗農把斯皮爾曼的一般能力因素作為最高層次,在這個層次之下包含了兩大因素群,即言語和教育方面的能力因素、操作和機械方面的能力因素;第三層是小因素群;第四層是特殊因素。由此可見,弗農的智力層次結構理論只不過是斯皮爾曼的二因素理論的深化。

五類特殊因素

斯皮爾曼的五類特殊因素
口語能力因素、算術能力因素、機械能力因素、注意力、想像力。他認為可能還有第六種因素,即智力速度(Mental speed)。他指出:每一個人的G因素和S因素都不相同,即使具有同樣一種S因素(如口語能力因素),在程度上也是不相同的

二因素說

因素分析之父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C. E. Spearman)於1904年提出了智力結構的“二因素說”,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
斯皮爾曼斯皮爾曼
按二因論之要義,人類智力內涵,包括著兩種因素:一為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簡稱G因素。人的所有智力活動,如掌握知識、制定計畫、完成作業等,都依賴於G因素,即每一項智力活動中都蘊含著這種普通因素。誰的G因素數量高,他就聰明;如果一個人的G因素極少,那他肯定愚笨。心理學家若想界定一個人的智力高低,則需想方設法測出他的G因素數量。另一為特殊因素(specific factor),簡稱S因素。他發現有五類特殊因素:① 口頭能力,② 數算能力,③ 機械能力,④注意力,⑤ 想像力。他認為可能還有第六種因素,即智力速度。如果說G因素參與所有智力活動的話,那么S因素則以一定的形式、程度不同地參與到不同的智力活動中。按斯皮爾曼的解釋,人的普通能力系得自先天遺傳,主要表現在一般性生活活動上,從而顯示個人能力的高低。 S因素代表的特殊能力,只與少數生活活動有關,是個人在某方面表現的異於別人的能力。一般智力測驗所測量者,就是普通能力。
斯皮爾曼的這一理論是最早的智力理論之一,把這一理論放到當時流行的遺傳決定論相比,無疑是對智力落後教育的一種鼓舞,智力落後兒童的一般智力低於正常兒童是絕對的,但是也有些特殊兒童擁有一些特殊的能力,因此對智力落後兒童教育的可能性在理論上給予了支持。但是要指出的是該理論無疑過於簡化和不成熟,因此又無法給智力落後教育帶來更多的方法的改進和原則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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