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位於文登市,負責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登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 地點:文登市
- 職責: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 對應:培育、改革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文登市
主要職責
一 | 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金融業發展;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促進公共領域金融服務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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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協調駐文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市有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監測區域金融市場運行;聯繫溝通各金融機構,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
三 | 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屬金融機構和新型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變更審批有關工作以及業務監管工作;負責異地融資性擔保公司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和業務監管工作。 |
四 | 擬訂全市資本市場培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和推動企業上市,根據市政府授權,負責對擬上市企業發行股票提出指導意見;協助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資本運作,參與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組織推動全市債券融資工作。 |
五 | 負責全市股權投融資活動的規範管理;參與市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監管和運作,引導企業股權融資。 |
六 | 完善各類金融服務平台,深化銀政企戰略合作;負責聯繫國內外金融機構,協調融資和機構設立。 |
七 | 指導、協調、推進金融領域改革和創新;負責推動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協調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完善“三農”金融服務 |
八 | 監督原上櫃公司規範運行,負責股民來信來訪工作。 |
九 | 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維護金融穩定;負責組織查處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活動。 |
十 |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