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時代(社會學概念)

文明時代(社會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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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階段。美國民族學家L.H.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一書中首次使用。他根據“生存技術”的進步,將人類社會劃分為蒙昧時代、野蠻時代、文明時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明時代
  • 外文名:無
  • 解釋: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階段
  • 學科:社會學
文明時代,特點,評斷,

文明時代

由於文字的發明和套用於文獻紀錄而過渡到文明時代。這是學會對天然產物進一步加工的時期,是真正的工業和藝術產生的時期。文明時代的第一種社會形式是奴隸制,繼之而來的是封建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

特點

文明時代的這三種社會形式所共有的特點是:
①都建立在人剝削人、人奴役人的基礎上,並以生產資料的私有制為其共同的基礎。
②存在和發展著不同程度的商品貨幣經濟。商品貨幣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有其內在的、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人們在客觀規律的面前是不自由的。
③國家的統治。原來曾經是社會公僕的社會組織已變成了階級壓迫和階級統治的工具。
社會主義社會以前的所謂文明時代,只是就生產技能等的發展而言,就社會性質說,實際上是既不文明、又不自由、也不道德的時代。因之,它必將被真正文明、自由和道德高尚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時代所代替。這是人類歷史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必然。

評斷

摩爾根對文明時代的評斷: “自從進入文明時代以來,財富的增長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廣泛,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對它進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 妙,以致這種財富對人民說來已經 變成了一種無法控制的力量。人類的智慧 在自己的創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 。然而,總有一天,人類的理智一定會強健到能夠支配財富,一定會規定國家對它所保護的財產的關係,以及所有者的權利的範圍。社會的利益絕對地高於個人的利益,必須使這兩者處於一種公正而和諧的關係之中。只要進步仍將是未來的規律,像它對於過去那樣,那么單純追求財富就不是人類的最終的命運了。自從文明時代開始以來所經過的時間,只是人類已經經歷過的生存時間的一小部分,只是人類將要經歷的生存時間的一小部分。社會的瓦解,即將成為以財富為唯一的最終目的的那個歷程的終結,因為這一歷程包含著自我消滅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會中的博愛,權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將揭開社會的下一個更高的階 段,經驗、理智和科學正在不斷向這個階段努力。 這將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 等和博愛的復活,但卻是在更高級形式上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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