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文昌市人民政府

文昌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文昌市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文昌市人民政府駐地:清瀾開發區惠民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文昌市人民政府
  • 外文名稱: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Wenchang City
  • 別名:文昌市黨政機關
  • 行政區類別:縣級市(副地級市)
  • 所屬地區:海南省
  • 下轄地區:文城鎮、錦山鎮、龍樓鎮等17鎮
  • 政府駐地:清瀾開發區惠民路
  • 電話區號:0898
  • 郵政區碼:571300
  • 地理位置:海南島東北部
  • 面積:2347.48平方公里
  • 人口:59萬
  • 方言:文昌話
  • 氣候條件:亞熱帶氣候
  • 著名景點:文昌孔廟、銅鼓嶺、高隆灣、七星嶺
  • 機場:美蘭機場
  • 火車站:東環鐵路--文昌站、馮家灣站
  • 車牌代碼:瓊C
  • 市長:王曉橋
  • 官網:http://www.wenchang.gov.cn/
組成部門,職權,主要官員,駐地,

組成部門

職權

文昌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文昌市人民政府
  1. 執行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文昌市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文昌市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 辦理海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官員

市委書記:鐘鳴明 市長王曉橋
常務副市長:鄭有雷
王宏偉、符策萬、何歡寶、邢彩虹(女)、鄧海聞、陳少波、林方江

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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