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舉辦2009年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的批覆

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
統函[2008](辦)896號收悉。
經研究,同意由統戰部華興經濟諮詢服務中心、台灣會館、北京藝博嫦娥國際會展中心主辦的2009年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於2009年8月下旬在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舉辦。同意邀請美國、德國、法國、俄羅斯、義大利、日本,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藝術機構參展,費用由參展商自理。
請主辦單位對展品內容嚴格把關,尤其對當代藝術品要注意其政治和藝術導向,做好博覽會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確保展覽安全順利舉辦。國外參展單位確定後,將參展單位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核。如有台灣地區的參展單位,請將參展單位、人員名單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批。活動期間不得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等問題。活動結束後2周內,將總結報送我部備案。
專此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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