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舉辦藝術北京2009當代藝術博覽會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發[2008]624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艾特菲爾文化有限公司於2009年4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全國農業展覽館舉行“藝術北京2009當代藝術博覽會”。同意邀請日本、韓國、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度尼西亞、印度、美國、墨西哥、奧地利、西班牙、法國、德國、瑞士、義大利等國家,以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50家畫廊和藝術機構參展,費用由展商自理。
請你單位對展品內容嚴格把關,做好博覽會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確保展覽順利舉辦。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展單位確定後,將參展單位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核;中國台灣地區參展單位確定後,將參展單位、人員名單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批。活動期間不得出現“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問題。活動結束後2周內,將書面總結報我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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