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舉辦中藝博國際畫廊博覽會的批覆

中國演出家協會:
《關於舉辦中藝博國際畫廊博覽會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中國演出家協會、北京中藝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於2007年5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中心展覽廳舉辦中藝博國際畫廊博覽會。同意邀請印度尼西亞、印度、新加坡、韓國、日本、西班牙、義大利、德國、美國、墨西哥、法國、瑞士、荷蘭、俄羅斯、奧地利、以色列等19個國家,以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藝術機構和企業參展,費用由展商自理。
請主辦單位對展品內容嚴格把關,做好博覽會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確保展覽安全舉辦。國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展單位確定後,請將參展單位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核。台灣地區參展單位確定後,請將參展單位、人員名單及作品名錄報我部審批。活動期間不得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問題。活動結束後2周內,將總結報我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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