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義大利佩斯卡拉交響樂團到浙江演出的批覆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113號
【發布日期】2007-10-25
【生效日期】2007-10-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義大利佩斯卡拉交響樂團到浙江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113號)

浙江省文化廳:
你廳浙文外[2007]294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請義大利佩斯卡拉交響樂團一行69人,於2007年12月18日至2008年1月7日到浙江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