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瑞士日內瓦交響樂團來華演出的批覆

廣東省文化廳:
你廳粵文請[2008]194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廣東省廣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瑞士日內瓦交響樂團一行65人,於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5日到廣東等地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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