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中國愛樂樂團邀請奧地利藝術家魯道夫·施特賴歇爾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覆

經研究,同意中國愛樂樂團邀請奧地利藝術家魯道夫·施特賴歇爾,於2008年12月2日至8日到北京與該團合作演出。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中國愛樂樂團邀請奧地利藝術家魯道夫·施特賴歇爾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2154號
文化部
2008-11-21

法規內容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發607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中國愛樂樂團邀請奧地利藝術家魯道夫·施特賴歇爾,於2008年12月2日至8日到北京與該團合作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此復。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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