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支出

文化支出是指財政用於發展文化藝術活動,傳播科學知識,豐富人們精神生活的經費支出。包括政府對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和藝術表演團體等的經費支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支出
  • 範圍:圖書館紀念館和藝術表演團體等
  • 目的:發展文化藝術活動,傳播科學知識
  • 文化事業費:指文化部和地方文化部門的事業費
  • 性質:文化藝術資金
文化支出的分類,文化支出管理的內容,

文化支出的分類

文化事業支出內容較多,範圍較廣。為便於對支出進行分析、統計和管理,文化事業支出按如下預算科目分類:
(一)文化事業費
文化事業費,是指文化部和地方文化部門的事業費。主要包括:
1.藝術表演團體經費。
藝術表演團體經費,反映國有劇院(團)和其他藝術表演團體經費以及集體所有制劇團補助費。
2.藝術表演場所經費。
藝術表演場所經費,反映文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大型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及差額補助費。
3.圖書館經費。
圖書館經費,反映文化部門所屬的圖書館(室)等機構經費。
4.民眾文化經費。
民眾文化經費,反映文化部門舉辦的民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文化流動服務隊經費。
5.幹部訓練費。
幹部訓練費,反映文化部門舉辦的在職幹部專業培訓經費。
6.其他文化事業費。
其他文化事業費,反映文化部門所屬展覽館、紀念館經費,以及各級文化部門直接開支的事業費、各級文聯和作協的事業費等。
(二)出版事業費
出版事業費,反映新聞出版署(著作權局)和地方出版事業系統的事業費。
1.出版經費。
出版經費,反映出版部門的編輯費用。
2.其他出版事業費。
其他出版事業費,反映出版部門開支的幹部訓練費等經費。
(三)文物事業費
文物事業費,反映國家文物局和地方文物系統的事業費。
1.博物館經費。
博物館經費,反映文物系統所屬的博物館、紀念館(室)等機構經費。
2.文物事業機構經費。
文物事業機構經費,反映文物系統所屬的文管所、文保所、研究所等事業單位經費。
(四)體育事業費
體育事業費,反映國家體育總局和地方體育系統的事業費。
1.體育競賽費。
體育競賽費,反映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委託辦的各種運動會和選拔競賽經費。
2.優秀運動隊經費。
優秀運動隊經費,反映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優秀運動隊訓練經費。
3.業餘訓練費。
業餘訓練費,反映青少年業餘體校、重點業餘體校、單項業餘體校、體育場所辦的業餘體校經費,傳統項目布局學校經費。
4.體育場館補助費。
體育場館補助費,反映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所屬體育場、體育館、游泳池、有固定看檯燈光球場等體育場地的補助經費,學校、單項運動學校的事業費。
5.其他體育事業費。
其他體育事業費,反映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民眾體育活動費、宣傳活動費,獎章、證章、證書費,幹部培訓經費等。
(五)檔案事業費
檔案事業費,反映國家檔案局直屬檔案館等機構的經費,各級黨政體統單位設立的檔案館的經費,檔案管理機構的檔案專業業務費等。各部門所屬的檔案機構經費在各部門的行政、事業費中開支。
1.檔案館經費。
檔案館經費,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檔案館經費,檔案、資料徵購費,整理、編纂、保護、修復用品及工本費,檔案陳列展覽費用等。
2.幹部訓練費。
幹部訓練費,反映各級檔案部門及其所屬獨立幹部訓練機構舉辦的在職檔案幹部專業培訓費。
3.其他檔案事業費。
其他檔案事業費,反映各級檔案局所屬編輯出版機構的補助費和其他檔案事業機構經費、各級檔案局直接支用的檔案陳列展覽和國際問檔案學術交流經費。
(六)地震事業費
地震事業費,反映中國地震局及地方地震機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台站等的經費。
1.地震機構經費。
地震機構經費,反映中國地震局直屬的地震管理機構和地方地震管理機構經費。
2.地震監測預報經費。
地震監測預報經費,反映中國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機構的監測預報經費。
3.地震台站經費。
地震台站經費,反映中國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機構所屬地震台站的觀測運行維護經費。
4.群測群防費。群測群防費,
反映地方群測群防工作宣傳費、骨幹人員培訓費,以及民眾測報點購置儀器設備補助費和補貼等。
5.其他地震事業費。
其他地震事業費,反映中國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機構所屬編輯出版機構的補助費等。
(七)海洋事業費
海洋事業費,反映國家海洋局和地方海洋管理機構的事業費。
1.海洋公益服務管理費。
海洋公益服務管理費,反映國家海洋局所屬各分局及地方海洋管理機構和獨立的公益服務機構經費。
2.海洋調查監測預報費。
海洋調查監測預報費,反映國家海洋局所屬各分局及地方海洋管理機構和獨立機構的海洋信息調查和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經費。
3.極地考察經費。
極地考察經費,反映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極地考察站、極地研究所、訓練基地和其他極地考察活動的經費。
4.其他海洋事業費。
其他海洋事業費,反映地方海洋管理機構經費和其他各項費用。
(八)通訊事業費通訊事業費,反映新華社及專業通訊社的事業費。
(九)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
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反映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地方廣播電視部門的事業費。
1.廣播電台經費。
廣播電台經費,反映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地方廣播電視部門的廣播電台、廣播發射台、廣播轉播台經費。
2.電視台經費。
電視台經費。反映中央電視台和地方廣播電視部門所屬電視台以及電視發射台、電視轉播台的經費。
3.縣廣播站經費。
縣廣播站經費,反映縣有線廣播站經費。
4.其他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
其他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反映廣播服務等單位開支的經費以及由預算撥款的鄉(鎮)廣播站經費(補助費)等。
(十)黨政群幹部訓練事業費
1.黨校事業費。
黨校事業費,反映中央、省、縣各級黨校經費。
2.政府機關幹部訓練事業費。
政府機關幹部訓練事業費,反映中央、省、縣政府機關舉辦的訓練系統幹部的院校(班)的事業費。
3.公檢法部門幹部訓練事業費。
公檢法部門幹部訓練事業費,反映公安、安全、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開支的幹部訓練事業費。
4.黨派團體幹部訓練事業費。
黨派團體幹部訓練事業費,反映中央、省、縣民主黨派和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舉辦的各類幹部訓練經費。
(十一)其他文體廣播事業費

文化支出管理的內容

1.人員經費。
人員經費,是人員經費構成的基礎。人員數量的多少,決定著開支數額的大小,是個經濟效益問題,人員素質的好與差,直接影響著事業的效果,既有社會效益問題,也有經濟效益問題。因此,在人員經費管理工作中,必須注意控制人員的數量,提高人員的專業素質。文化事業部門個人的經費中的基本工資、津貼、獎金及離退休費等工資性項目,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統一標準審核到每一個人。福利費、社會保險繳費、撫恤金、救濟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等個人性支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按部門工資項目的一定比例或相關因素審核編列到部門。
2.部門正常公用經費。
部門正常公用經費,是指公務費、一般設備購置費、正常業務費、正常維修費和其他費用。正常公用經費,大都屬於單位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務活動方面的消耗性開支,應當在保證業務需要的前提下,儘可能地壓縮和節減。部門正常公用經費,要根據政策和單位職能性質、工作任務、人員編制、辦公條件、資產狀況等基礎數據,按照標準定額分類分項核定。對部門超編人員及非正式人員,不予安排正常公用經費。為鼓勵部門節約編制,財政對實有人員不滿編制的部門,按編制人數核定經費。
3.部門專項公用經費。
部門專項公用經費預算的編制。專項公用經費實行項目預算管理,根據往年情況、部門需要和財力可能,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據實編報,財政部門審後安排。
4.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支出。
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支出實行項目管理。根據省級預算專項資金情況,省級預算項目分為基本建設、農業生產和開發、企業挖潛改造、科技、社會撫恤、政策補貼、大型購置、大型修繕、專項業務、大型會議和其他十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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