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劍聲

文劍聲

文劍聲,先祖文天祥,是第24代後人。早年隨父移民英國,後與馬來西亞女華僑文碧蓮結婚。2007年繼承了戈爾達1000萬英鎊(當時約值港幣1.7億元)遺產,稱為全球新聞人物。2013年1月初,文劍聲抗訴高院狀告身為香港城市大學學者的胞弟文劍峰,要求取回新田兩塊祖業地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劍聲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7年
  • 妻子:文碧蓮
  • 胞弟:文劍峰
  • 關注事件:兄弟爭奪祖傳土地案
人物簡介,獲判巨產,遺產官司,

人物簡介

元朗新田文氏追尊宋代名臣文天祥為先祖,文劍聲應是第24代後人,家中排第二,另有一兄一弟。大哥和三弟都在香港的大學任教,而他早年則隨父移民英國,以經營中餐館謀生,豈料因緣際會,及後成為全球新聞人物。
文劍聲(左)與文碧蓮(右)文劍聲(左)與文碧蓮(右)

獲判巨產

文劍聲多年前與馬來西亞女華僑文碧蓮結婚後,在英國南部的埃塞克斯郡租屋開設中餐館,據悉包租公是當地地產富豪,懂廣東話、又愛吃廣東菜,自與文氏相熟後,常與妻子戈爾達比沙爾光顧,雙方關係融洽要好,後來包租公過世,戈爾達無兒無女,與文氏夫婦關係更加密切,且視文妻為親生女兒。
1994年,戈爾達修改遺囑,把身家中的1000萬英鎊(當時約值港幣1.7億元)贈給文氏夫婦,其餘則捐慈善機構,戈爾達於2004年過世,律師代其執行遺囑時,卻遭她的6名甥侄力阻,指稱戈爾達修改遺囑時已“缺乏立遺囑的能力”,並抗訴英國法院要求取消該份遺囑,從而瓜分遺產。
案件2007年審結,法官認為戈爾達修訂遺囑時尚有判斷能力,且深信她把文妻視為親生女,故判文氏勝訴,法庭判決訊息在英國及全球華人社會曾鬨動一時。 

遺產官司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香港元朗新田文氏家族後人發生兄弟爭奪祖傳土地案。曾在英國獲富婆送贈1.7億元(港元,下同)遺產而鬨動一時的文劍聲,抗訴高院狀告身為香港城市大學學者的胞弟文劍峰,要求取回新田兩塊祖業地皮。
原訴人文劍聲(58歲)及其兒子文穎沖(30歲)。被告人是文劍聲的胞弟,現為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系主任文劍峰。抗訴狀提及兩塊土地的業權問題,其中一塊是文劍聲的祖父文廣章在1950年代去世時,留給文劍聲的父親文廷貴及叔父文鵬凌。
其後,文父及叔父分別移民到英國和美國,到1992年二人同意把該塊土地平分5名兒子,礙於當時文劍聲在英國被頒破產令,故他將該塊地的業權送給兒子文穎沖。由於當時文穎沖只11歲,於是土地便交由在港的文劍峰管理。
另一塊土地則原屬二人的父親文廷貴所有,文廷貴在1994年將地留給3名兒子,而文劍聲因當時還受破產令監管,他同樣將業權送給兒子,並交胞弟文劍峰管理。至前年文劍聲自英國返港,向文劍峰索回業權,但卻遭拒絕,他遂抗訴追討業權,且要求法庭披露兩塊土地所得租金的歷年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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