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法學

文人法學

《文人法學》是201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來梵。本文介紹了現代法治的精義,又寄託了傳統文人的情懷,堪稱“文人法學”

基本介紹

  • 書名:文人法學
  • ISBN:978-7-302-30706-8
  • 出版時間:2013-1-1
  • 開本:160×230
基本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代序,書評,

基本信息


文人法學
字數:165千字
定價:25.00元
作者:林來梵

作者簡介

林來梵, 法律學人。福建人,牡羊座。早年曾負笈東瀛,先後在香港城大、浙江大學供職,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法學》主編,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曾在國內外出版過著作若干。平時以“往返於書齋與學堂,出沒於現實與理想”自況,並偶作現代詩自誤,感慨最深的一句為:“憔悴的人還在返回語言的途中。”

內容簡介

法學本身就是一門內部容易產生叛逆的學問。當今中國法學中就存在著一種特別的品流,它游移於“人文”與純正的“法學”之間。
本書就裒輯了清華大學林來梵教授多年來所撰寫的一系列頗具這種風味的文章,均為其學術隨筆中的精選之作。各篇文筆清奇,理趣並蓄,許多篇什在章法上抽絲剝繭、層層推進,但最後話鋒一轉,一語切中要害。
這也是一冊立意雋永的法律人文讀物。但凡關心中國法治的命運,又或不乏人文的情懷的讀者,均可偷閒一讀。

目錄

◇代序:所謂“文人法學”
◇第一輯 環憲法學的隨想
憲法的日偏食結構
憲法的肉身
“身體憲法學”入門隨譚
憲政的風水
第二 法治願景里的遐思
人類文明史中的法治
從一本書中眺望憲政的遠景
中國需要西方式的法治嗎?——答本科生的一封信
蘇格拉底與李斯之死
岳飛之死的歷史現場
秋菊女兒的困惑
法律人的情人
法律與私奔
勸酒的意義
腐敗散談
網路是最大一所學堂
第三 熬了規範主義的藥言
誰是中國的施米特?
憲法學界的一場激辯
人民會墮落嗎?——與高全喜教授商榷
自由主義的敗家女?
警惕法律實力主義
反思科學主義
第四 特別的思憶
從法律通往上帝的懷抱
堅忍的理想主義者——紀念異國恩師畑中和夫先生
第五 雜言補拾
學術幼稚病的N種表現
教師節感言
皇皇正論,姑妄聽之——課堂語錄100條

代序

所謂“文人法學“
作為一介法律學人,隨著年歲漸長,思慮漸深,這幾年越來越深入體悟到:在當今中國,欲推行法治主義,必先有人去踐行法治啟蒙,否則,法治國家的構想終究會化為泡影。有鑒於此,平時閒來也寫一些輕鬆的學術隨筆,或發表於部落格與報章,或暫藏於私人文檔,隔了一些年頭,便會蓄了一些篇什,可以裒輯成冊,斗膽拿來付梓。這本小書就是繼《剩餘的斷想》(2007年版)之後又一冊同樣類型的覆瓿之作。
本書的書名《文人法學》,源之於2007年在《法學家茶座》第13輯上發表過的一篇拙文的題目。那篇文章開宗明義便指出:環顧當今中國法學界,似乎可以套用《共產黨宣言》的首句,說:“一個幽靈,文人法學的幽靈,在中國徘徊。”
這不完全是笑談。筆者較早之前就觀察到,在當下我國法學界,實際上已經在一定範圍內出現了一種可稱之為“文人法學”的流風,其代表性的學人,可首推朱蘇力、賀衛方、馮象、許章潤、舒國瀅等數位學者,還有一批年輕的學者或學子追隨其後,在“暗夜裡穿越”(套用強世功評蘇力語),以致聚成了一定的群落,形成了一定的氣候,即使還不足以構成一種流派,至少也稱得上一種品流了。
說到這“文人法學”,其標誌性的傾向,至少可初步歸納出如下幾種特色:
其一,擅長以流麗的語言、獵奇的視角,甚至精妙的隱喻,克服了法學枯燥生硬的本色。比如朱蘇力教授,本身就是寫詩出身的,自言“一度想當詩人”,從來文辭優美,音韻豐沛,更乾脆挺進“法學與文學”的領域,其總體的研究個性,在此方面頗有典範意義。
其二,雖然沒有排斥理性思維,甚至還暗含了“理性的陰謀”,但在一定程度上卻能巧妙地訴諸情感的運用,藉以催發其文字作品的感染力,與客群(特別是年輕學人或學子)的情感多發性傾向之間,恰好形成了某種密切的共鳴關係。不言而喻,賀衛方教授的魔力,便在部分上得益於此。
其三,偶爾也表現出對法學學科、尤其是對其中的部門法學本身的某種輕慢的、多少有點“陪你玩玩”的態度,卻在一種蕭散簡遠的風格中縱橫捭闔,暗含機鋒,明顯具有超越性或反思性的思維傾向。馮象教授或許即可謂此方面的代表。
本來,無論是在方法論方面還是在實踐功能方面,法學都擁有許多卓越的優長之處,而歷經磨礪的現代法學尤其如此,但無可否認,法學也有刻板、瑣細、甚至為當代日本比較法學家大木雅夫先生所指出的那種狹隘的特徵,正因如此,法學本身也就成為一門容易逼使內部學人走向叛逆的學問。而在法學的叛逆者之中,歷史上也就不乏有人在其他領域裡取得了震鑠古今的成就,馬克思、歌德、卡夫卡均是這樣的人物。所不同的是,他們叛逆的程度和類型也有所不同,其中既有馬克思、歌德那樣的全面反叛,也有卡夫卡式的叛逆,即雖為稻粱謀而繼續留在法學陣營之內,但卻熱衷於其他的志業。
從寬泛的意義上說,“文人法學”也是對正統法學的一種叛逆者,只不過僅屬於一種接近於卡夫卡式的叛逆,而且情節更加輕微。它在一定程度上乃生髮於當代中國部分法律學人對本國傳統人文學問的那種揮之不去的鄉愁,為此在一定範圍內也可能是屬於我國法治尚未成熟時期傳統的“人文”與純正的“法學”之間的一種中間過渡形態,但無論如何,它也恰好應合了前述的法治啟蒙主義這一時代課題。
其實,即使從西方的知識譜繫上來看,法學與人文學科本來也就具有一種無法割裂的血脈關係。君不見,在中世紀的羅馬,早期的法(律)學即曾被作為修辭學的一種類別,後來注釋學派轉而借鑑了同時代經院神學的各種聖經解釋的技法,用以解釋《羅馬法大全》,由此形成了作為傳統法學的主要方法——法解釋學的雛形,並隨著近世初期之後羅馬法在歐陸的廣泛繼受,而為西方近代法學所承襲與發展,乃至在德國流的法學傳統中,法學還被稱為“法教義學”(Rechtsdogmatik),但說到底,現代人們已經承認,這種法學其實與其他人文學科一樣,還是屬於一種“理解的學問”。無怪乎德國現代法學家Hallerbach曾剴切地指出:法學本來就是“人文科學的學問,因為它面對的對象正是人類及某種人類精神的具象化,即以‘語言創作’的形式表達出來的‘人之作品’”。如此說來,如何發掘與提煉法律之中的人文精神,或以人文精神去反哺、滋養甚或反思法律本身,也是現代法學應予高度關注的主題。從這一點而言,“文人法學”也具有合法生存的價值。
當然,或許在部分人看來,“文人”一詞也有一些負面的色彩,記得錢鐘書先生就曾經在不無解嘲的意味上引用過“一為文人,便無足觀”之類的舊說。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文人法學”本身所可能帶有的局限,它畢竟不是純然意義上的正統法學,如果不去有效地控制個體化的激情,處理好規範之中的價值問題,而將其演繹到極致,也可能成為法學的異端。
然而,我們之所以還要將上述那種法學流風稱為“文人法學”,則是因為,作為當代中國法學的一種品流,它頗似中國古代的“文人畫”一樣,其作品的內容、樣式或風格之中,往往也寄託了“志於道”而“游於藝”的志趣,寄託了傳統文人的那種“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情懷,為此也可謂是最具有中國本色的一種法學,甚至也有可能為當今正面臨著種種困境的中國法學,提供一處“詩意地棲居”的佳境。
筆者雖不敢妄稱“文人法學”的典型代表,但作為當今中國的一介法律學人,一向也難以拂拭中國傳統文人的某種情懷。而裒輯在此的篇什,儘管只是一些淺易的小文,卑之無甚高論,但多少也頗具“文人法學”的風味。為此,謹將這冊小書冠名為“文人法學”,並將舊作《文人法學》一文納入此篇加以修訂,以為序。

書評

知識分子的法眼與情懷——讀《文人法學》隨感
褚宸舸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 法學博士
清華大學法學院林來梵教授的隨筆集《文人法學》(清華大學出版社2013年1月版)在表達上承續蕭散簡遠、氣韻悠長的古風,全書所輯作者六年來的小品文,既涉及現實法治問題,又落腳於學術上的思考。該書反映了這位自嘲“在綠原上啃枯草”的中國憲法學者,身處問題叢生、意義彌散時代,所特有的觀察社會的視角和知識分子的情懷。
作者不僅在書中寄託“志於道”而“游於藝”的志趣,更將傳統文人“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志業和法律職業有機結合起來,致力於法治的啟蒙。身體、風水、死亡、情人、私奔、勸酒、腐敗、網路等熱點無不成為他信手拈來的論題,並將獨特視角和精妙隱喻蘊含論說中,令人拍案叫絕。如《憲法的肉身》中,脊椎和牙齒被分別比喻憲法中人的尊嚴條款與違憲審查制度。《“身體憲法學”入門隨譚》,則引入福柯式的筆法,輕鬆幽默的深描憲法對身體的態度這個沉重的話題。《勸酒的意義》中他又不無諷刺的說,法律人勸酒的技藝如此發達,自然使人聯想起我國當代司法制度的運作現狀,充分巧妙地論證對方有必要不斷再喝一杯的理由,類似於對個案裁判的法律論證。
全書形散而神不散,在價值立場上始終堅持規範主義這條“紅線”。規範主義在法律方法層面,主要表現為法解釋學,即法條的解釋和適用,這種枯燥學問背後實際又包含著對法律秩序信賴與遵從的態度。但規範主義也不同於法律工具主義,它更強調以憲法、法律規範為依據,規範公權力的運行,而不是反過來強調規範是政治的產物,因此要確立人權保障作為價值核心的地位。全書開篇的《憲法的日偏食結構》一文中,林教授以美國憲法學家卻伯的新著《看不見的憲法》為導引,用“日偏食結構”這個形象的概括論及顯性憲法和隱形憲法的關係問題,回應了近年來一些學者關於中國不成文憲法的爭論。林教授認為,該論爭的底色是如何看待法律與政治的關係。政治對法律的影響是實然的,法律對政治的約束則是一種理想,它有賴於法治原則、規範主義的貫徹,他說:“(法律)這種晚禮服,其意義也在於約束政治的身體,以不讓其成為桀驁不馴的野馬,而如何從約束的立場思考政治,而非順從政治的脾氣,放任政治的野性,這才是法學的題中應有之義。”
基於此,林教授對近年來中國憲法學相關思潮論點進行拆解與剖析,運用規範主義的方法,從學術脈絡和體系層面對一些論說進行反駁,六篇駁論構成了全書的另一個面向。
從形式上來講,這些駁論有講座記錄,有課堂講辭,有博文隨筆。如《誰是中國的施米特?》《憲法學界的一場激辯》《人民會墮落嗎?》系針對政治憲法學的代表學者陳端洪、高全喜教授。林教授對政治憲法學“從事實命題無媒介地直接推導出規範性命題”的邏輯缺陷進行直接批評。並形象的比喻此學說的解決方案“除了抱膝長嘆、顧影自嘆、自甘墮落”找不到什麼出路,“只能等待不受約束的政治實力之間的較量”。他還對學者以人民導師自居使“人民變成了被教化、被動員、被利用、被放逐的主權歸屬主體”的立場進行調侃,可謂入木三分。
另幾篇駁論也非常精彩。《自由主義的敗家女?》針對李銀河教授“換偶自由論”“性學三原則”提出商榷,認為李氏未看到法律對行為的評價具有五個層級,換偶行為即使非罪化也不必然能推導出它屬於自由或權利。作者還不無憂慮的告誡:如今比換偶自由更為重要的自由權利也還有待於確立和保障,在這種情形下,力主換偶自由可能授人以柄,使自由主義進一步被誤解,認為它果然只是一種主張放任自流的、為所欲為的、衝擊正統秩序的觀念或欲望。《警惕法律實力主義》分析法律實證主義和法律實力主義的區別,認為法律就是有實力者意志的體現,是利用暴力來支撐維護的這種法律實力主義觀點,容易進入施米特決斷主義政治學的窠臼,從而使法律本身淪為實力者的暴力工具。《反思唯科學主義》指出科學主義伴隨著傲慢與偏見,歷史上的許多謬誤,固然可能肇源於迷信,但也不乏假借科學、真理之名,進行規訓或壓迫,走向價值絕對主義,給人類造成種種災難。
林教授的知識分子情懷,還淋漓盡致的表現在該書《堅忍的理想主義者:紀念異國恩師畑中和夫先生》一文中。該文通過弟子之眼,記敘了師生之間發生的種種“故事”,以及作者對為師為生之“道”的體察和心跡。畑中先生在作者筆下有如朱自清《背影》中的那位父親栩栩如生,其風骨躍然紙上。當然,如果僅限於敘事,該文也只能算作留學歸國學子回憶錄中滄海之一粟。本文的深刻與意義在於,將知識分子之“道”融匯於敘事之中。師者的意義當然不僅僅在於解惑,而在於授業和傳道。正因為導師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人格,作者才有感觸:“驀然回首,才發現自己多年來正是一點一滴學著先生的樣子在做著教授的。”
六年前,林教授在首本隨筆集《剩餘的斷想》(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3月版)中就曾談到,把自己讀書做人的價值觀教會給學生,把一種“道”弘揚出去,這就是知識分子對人類社會特有的貢獻。而知識分子和“匠人”的區別在於,前者必須涉及價值判斷,同時又要體察和警惕自己所擁護的價值觀點和體系是不可靠的,但後者則從事的是“技術活”。因此,他提出判斷知識分子的標準有二,一是對學問要真誠和敬畏。二是能對包括知識分子共同體和自己在內的社會整體堅持反思和批判。因為反思和批判精神,知識分子又常常不被當權者所待見。也因此,在歷史長河中,知識分子不僅要傳道,而且可能會殉道,由此產生一種悲劇。而顧準、陳寅恪、胡適、殷海光等這些知識分子的人格感染力,也多少來自於這種抗爭帶來的悲涼。林教授在文章後部點出恩師對共產主義的信仰和實踐,一個日本共產黨員身份的法學教授的堅韌和執著,也因此談到:“一個國族,不妨存在一些這樣的理想主義者,他們自甘承受冷遇和失敗,卻敢於反思整個民族的歷史文化和社會現實,就像蘇格拉底所說的國之牛蛇那樣,時刻叮咬著國家與民族,使之時刻警醒,並奮蹄向前;在我看來,整個大和民族,也正因為出現了像先生這樣具有非凡人格的賢者,才值得我們予以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文人法學》語言雋永,沒有法律人慣常的慷慨激昂,而恰似沈從文、周作人般娓娓道來的閒筆,讓人有時啞然失笑之餘而心有戚戚焉。作者筆觸細膩、夾敘夾議,凝練簡約,卻如同水高出杯沿但聚攏著不泄點滴。全書沒有情緒性的發泄,文氣控制自如,點評恰如其分,也因此給讀者以文脈貫通、筆滲宣紙之韻感。作為一本雅俗共賞、養心靜氣的美文、好書,我相信不論是初學法律的大學生,還是術業精專的教授,讀後都能有所裨益。
(載《法制日報》2013年9月18日 法學院 法學書齋版)
隨筆也許更“學術”:讀林來梵教授隨筆集《文人法學》有感
汪江連 中國計量學院法學院講師 法學博士
一、學術和隨筆
在中國,搞學問是較為尷尬的事情,很多皇皇正論因了眾所周知的原因,未必能見諸於世或見容於世。於是,學術隨筆開始大行其道。考其緣起,大抵古時文人為之更甚。古人為文,多屬於業餘愛好,為官才是本行。所以,除了奏章、策論之類算是所謂的經民濟世之學術正論外,余皆可歸入廣義的“學術隨筆”之範疇,如詩詞歌賦、散文小品、尺牘小說之類,概莫能外。由是觀之,我中央帝國對待那後世流傳千古的經典,卻也抱著“玩玩”的態度。而目下的中國學術界,這種“玩玩”的現象可謂大行其道。當然,這也許是迫於在我們這樣一個特殊的國度,學術可不是那么隨便的,每每胸有想說而又無法直接說的,就借這“隨筆”之輕快明麗的樣子曲筆而出了。所以,且不可小看了“學術隨筆”,它往往起到微言大義之功效。
近世法學界,尤其是憲法學界,此類言說更是沛然而生,可以想見的緣由無非是法學研究對象的政治性導致了研究的敏感性,不僅學術成果敏感而難以發表,且學者本身也變成所謂敏感人物,設若言及某某系憲法學人,則每每有人即會投來異樣與同情之眼神,讓吾儕自覺,搞憲法學研究似乎有某種原罪一樣。無可奈何之間,以學術隨筆委婉涉筆論世,也算是“曲線救國”了。
然而,近三五年的法學界,頗有些許低落,尤其是憲法學界-----除了所謂的政治憲法學“逆風而行”掀起了些許並非“如其所料”的漣漪之外-----幾近死水一潭。但是,有學術擔當的憲法學人並未徹底沉寂,往往借重於辛亥革命百年和八二憲法頒行三十年的契機,尤其是對“十八大”所謂新領導的政治期許,也的確製造了一些動靜。這些動靜涉及到的學者如張千帆、韓大元、童之偉和季衛東諸君,林來梵教授也自然置身其中,終也在2013年的新春之際推出了近年雕琢而玩味的“覆瓿之作”(自謙語,意為價值少缺之作),即《文人法學》(清華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二、書名和體系
林來梵教授稱這本隨筆集是“覆瓿之作”,藉以言明,此乃嚴肅學術之餘的副產品,帶著學者玩味學術的心思。門內曾對梵師取《文人法學》之名頗有異議,覺過於平淡、不足以吸引眼球,也缺乏區分度,梵師笑而不答。等讀到該書的代序言,疑慮之情一掃而去,原來,此名實為對當下法學界某種流風的概稱,當屬概念正名之意蘊。文人法學自然有其概念的邊界和基本的特質,大體而言,正如是書所言,可概括為三大特徵,即文辭富麗、飽含情愫和靈性反思。此三點可看著隨筆性學術或者學術性隨筆的基本要求,以此觀之,當下的中國學術界、尤其是法學界,此類流風確如梵師所言,甚至有“無心插柳”卻收穫頗豐之效。竊以為,學術是需要某種笨功夫和扎穩馬步的素養,然而,如果缺乏某種靈氣,也的確可能把學術搞得灰頭土臉或者被學術搞得灰頭土臉的。
這種靈氣就是文人做學問所頗值得期許的,當然,正如梵師所言,實際上,法學也並非全然沒有人文性狀的,這種人文氣息甚至衍生出一門交叉的學問,即“法律與文學”,居然也成就了不少國內外名家,國內如蘇力和馮象即藉此包的大民暴得大名。然而,一如是序所言,文人法學是對正統法學的某種接近於卡夫卡式的叛逆,這種叛逆也恰好道出了該隨筆系列的主旨,即“法言傳心”。學者通常被認為是已經規範化、格式化和概念化的一類群體,而學術也往往因其思想的深邃、邏輯的嚴謹和語言的專業而讓大眾覺得像板起臉來的老先生一樣,心生敬而遠之的感覺。想來,這本隨筆集試圖消解這種感覺,讓憲法學靈動起來,也讓公眾能夠接觸到學者的另外一面。
通觀梵師的隨筆集結構,共分為五個部分,即環憲法學的隨想、法治願景里的遐思、熬了規範主義的藥言、特別的思憶和雜言補拾,其中前四部分是主題導向的,最後一部分則為兜底的雜論。此體系儼然具有一定的邏輯性,的確,林老師的多篇論述,早先通過各種途徑也曾閱讀過,一旦集成、通過編輯,即有了一定的內在關聯,這種關聯似乎可概況為“圍繞規範或法律形成思想”,這依然是林師一直堅持而未有大變化的規範主義理念。
如果以林師概括的文人法學的三大特點,該隨筆集的多數篇目可以稱得上文辭富麗或者起碼語言較為勁道的、值得琢磨把玩,比如《“身體憲法學”入門隨譚》一篇,內中將神經元系統從身體分離裝入鼻煙壺的論述,則既有俏皮的成分、也有思想的火花、更有富麗的語言,林師言道:“比如,至少也可以通過一種手術,將足以維持人類生命的、最少限度的神經元系統從身體中分離出去,裝入我們各自按照自己的偏好預先選好了的、類似某種美麗精緻的鼻煙壺那樣的器具里,然後放飛在空中,飄浮在雲海。”這幾近屬於散文詩一樣的語言,讀來讓人噴笑。
相關的文辭可謂俯仰可拾。其意蘊之表現,僅從許多篇目的名字即可管窺。如“憲法的日偏食結構”、“憲法的肉身”、“憲政的風水”、“在一本書中眺望憲政的遠景”、“秋菊女兒的困惑”、“法律與私奔”、“自由主義的敗家女”和“從法律通往上帝的懷抱”等等,每個題目都能勾起讀者閱讀的興趣,這也是林師歷來的主張,一篇好的文章須從選定一個好的題目開始。題目中往往有多重意涵的複線隱伏,待到通讀後有頓悟之感,原來題目還有另外一層意思,比如“憲政的肉身”,自然讓我們想起那“沉重的肉身”,實則是講我國憲法的結構,以脊椎指稱人的尊嚴條款、牙齒比附憲法審查制度,頗有創見。整本書從遠及近的接近規範憲法學的領地,有某種視野的想像空間。
三、思想和感情
通讀林師的《文人法學》,大體有如下幾個意蘊或感覺:
第一,圍繞規範法學的嚴肅學術思考點展開卻語言靈動,每每在詼諧處讓人不禁莞然,在靈感處讓人擊節。雖然是學術隨筆集,卻有很多學術的含量,可深讀也可悅讀,此為難得之一。
第二,體系性的布局和結構,也頗顯林老師的用心良苦。時下的法學界尤其是憲法學界,有著某種泛化的、政治化的流風,以十八大為節點,學界內外言必稱憲法,但是對憲法、憲政卻缺乏較為規範的認知、研討和爭鳴,有許多觀點更是以訛傳訛、言不及義,是故,一個憲法學者秉持著學術的嚴謹,用藝術氣息濃厚的語言、娓娓道來,這必然對刻下的學術界乃至廣大關心憲法的人、關心法律的人,關係中國問題的人有所助益。
第三,低調且一貫的學術型公共知識分子情懷。學界目前充斥著某種浮躁且粗俗的風氣,許多所謂的公共知識分子、專家在學術品格的獨立性上未必能讓人信服,尤其是很多學者為了所謂功利的目的,寫了很多未經推敲的文字、傳布不少未盡深入思考和論證的觀點,這是危險的。
真正的學者做學術、寫文章,對待大千世界的各種問題和現象的態度,應該是以“慢學術”的姿態為之,而負責任的公共知識分子必須堅守某種獨立學術的觀點、品格和味道。從林老師的這本隨筆集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對法學問題的獨特思考和獨立見解,也可以看到他對社會熱點問題和現象的獨立的思考和有創見且值得反覆思考的論述,比如,對待學者的學術目的問題;腐敗的問題、勸酒的文化,諸如此類,很多觀點讓人耳目一新。單看隨筆集中文章的題目,都很吸引人,比如憲政的風水、秋菊女兒的困惑、法律與私奔、學術幼稚病的N種表現,諸如此類。我想,只有好好讀這本書,才能體味到內中的曲折韻味。
第四,同時,內中也不乏筆觸細膩卻飽含深情的作品,如“堅忍的理想主義者:紀念異國恩師畑中和夫先生”即是。作者以極為簡約和克制的文筆,不事雕琢的敘述著自己留日的恩師,一個倔強的鮮為人知的日本共產黨人、憲法大家。尤其是,那最後一段的描述,更讓人心生某種悲喜交加的酸楚,文字簡極、卻引人深思,現全段照錄如下:
當我們離開他家時,先生執意要開車送我們到車站,並在車站附近的一家旋轉壽司餐廳請我們一起吃飯。飯畢,他像往年那樣要掏錢,我輕輕按住老人的手,說:“請讓我來。”
分手時,先生很平靜,就像往常的分別一樣。看著顯得格外衰老、憔悴的先生,我突然想上前去緊緊握住他的手,或抱住他變得日益消瘦的肩膀,但望著儼然肅立的他,只好咬緊牙關,深深地鞠了一躬,再駐足目送他上車遠去。
這是先生最後一回當面稱我作“君(きみ)”。
讀完這段文字,有種哽咽的感覺,想像一個身形高高的學生向一個精瘦的老人,遠遠的深深鞠躬,老人如雕般矗立無語,那種場景感,何其溫暖、又何其清寒。
感情應如靜水流深。多年的歲月洗禮,那彌足香醇的跨國師生之情,如今一個是耄耋老人,一個是已屆中年的學者,閱歷讓彼此更加的厚重,而幾十年的情義更加讓這份師生學術傳承的佳話得以凝重且豐厚。
四、雜言和餘論
當下的中國學術界,尤其是憲法學界,有某種躁動的情緒在蠕動。而無論是守在書齋還是針砭時弊的學者,都需要一種人格獨立、精神自由的擔當。林老師少年負笈東渡,在日本求學八年之久,異國遊子對祖國法治的那種切切之痛自然更加深刻,多年來,中國對日本的某種略帶酸楚的心緒,自然讓遊學日本的林老師更平添了些許鄉愁。以智者為師、以先進為師,日本有許多學術上的格調、品味甚至方法值得我們學習。他們眾多學者那種細緻入微的完美主義,對學術的那份真誠的執著,在表面平靜的儀容下所包裹著的往往是一份火熱的心。這就是學者應該有的樣子,學術也何嘗不是如此。
時下的中國,呼籲激進、迎合民粹、大罵政府自然是易於吸引眼球的。難得是理性的聲音、是沉靜的力量、是對時局的深沉關注。堅守住學者的立場,哪怕在書齋中,也能為時代提供思想的力量。林師一直說,好的老師應該是君子,如《論語》中言:“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這是為師之道,推而廣之,也是為學之道、為人之道。
學術是需要耐得住寂寞的,哪怕那些隨筆也往往是真的學者們寂寞的訴說,其中的言說,不免讓我們讀而深思、掩卷而嘆,對當下的時局,抑或是中國憲法學、憲法學者的命運,也不免有所憂嘆。但是,讀讀這憲法學人的隨筆,我們也許會少了對時事起伏跌宕的怨懟,多了對思想者文字力量的某種神往和效法。
(載《法學家茶座》第39輯)
琉璃瓦的光輝評《文人法學》
張旭清
在學生時代,喜歡看一些法學大家的隨筆,從這些隨筆當中了解一個人的生活,其實隨筆在某種意義上更能體現一個學者的真實水平和還原現實中的人生,正如一個學者在學術著作中寫的一些概念是不能走入民間,或者走入非專業的眼球里的,可是隨筆是每個人都能欣賞和閱讀的,隨筆能夠體現一個人的真性情,反映一個學者的專業素養和文學素養。
在中國法學界的想做文人的學者不少,包括蘇力、陳興良法學大家當時的第一志願都是中文系,在世界範圍內逃離法學院的卡夫卡最終成為文壇巨擘,中國的海子成為詩壇傳奇,這些例子說明文學與法學兩者並不矛盾,一個很好的法學家也可以是一個很好的文學家,能夠體現文學與法學結合最好作品就是隨筆。《文人法學》剛好體現了文學與法學的結合,不知道作者林來梵教授是不是也有個文學夢,在序言中林來梵教授對文人法學給出了自己的解釋:“文人法學也是對正統法學的一個叛逆,只不過僅屬於一種接近與卡夫卡式的叛逆,而且情節更加輕微。它在一定程度上乃發生於當代中國部分法律學人對本國傳統人文學問的那種揮之不去的‘鄉愁’。”這種解釋更貼近於一個法學家對於文學家的羨慕。
隨筆作為作者的生活中的一部分,應該還原作者本人的生活和真性情,在《文人法學》一書中,可以看出作者真性情的一面,尤其是在作者紀念恩師畑中和夫先生《堅忍的理想主義者》一文中,作者從自己的求學經歷出發,詳細地紀念了恩師對於自己的幫助和恩情,作者的拳拳之心躍然紙上,讓人唏噓學生對於恩師的感情和感恩,不僅僅畑中先生作為一個教師對於學生的關心,不僅僅只是在學術上面,更是在行為給學生做了一個典範,放在現在的時空中,顯得尤為可貴,一個理想主義者在為中國吶喊、奔跑,讓人感動的除了學生的回憶,更能讓讀者肅然起敬。
除此之外,《勸酒的意義》通過對勸酒過程入木三分的描敘,讓人身臨其境,恍惚置身於酒桌上,接受別人一杯又一杯的勸酒,讓人拍案驚奇,的確是一篇奇文,從中看出作者是一個經歷了多輪的勸酒才能寫出如此深入現實的文章,可是作者不僅僅就勸酒論勸酒,而是從中發現了法學的真諦,認為:“正因為當今國人失去了真誠的本色,又得不到法治的庇護,所以才要付出自由的代價。”對於中國的酒文化,一直深受國人痛恨,可是一直不能擺脫,有人從中國的傳統文化尋找答案,可是作者確一語道破天機,原來在於中國人缺少法治的庇護。
當然,如果一個法律學人寫出的隨筆,不能體現自身的專業素養,可以說該書算是失敗的,在《文人法學》中仍然可以看到作者對於法學的真知灼見,無論是對於社會現實的理性分析,還是對於宏大法學理論的敘事,書中都娓娓道來,充分體現了作者的法律素養,尤其是是自己的專業憲法學領域,既有“憲法的日偏食結構、憲法的肉身、身體憲法學入門隨譚、憲法的風水”等有關憲法的妙文,也有“規範憲法學與政治憲法學”等有關宏大憲法理論的論述,這些文章與其說反映了作者往返於規範與現實當中的治學態度,不如說體現了作者作為一個公民對於國家的赤子之心,在有關規範憲法學與政治學憲法學的辯論中,作者並不僅僅只是學術上的意氣之爭,而是有關中國未來道路的爭論,作者言:“我們的規範憲法學寧為無用之黃鐘,也勿為誤民之瓦釜”。正是這種“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傳統的文人情懷支撐作者為規範憲法學大聲疾呼。
如果僅僅把作者看作單純的憲法學者,那就大錯特錯了,作者不僅僅憲法學功底十分深厚,對於其他部門法也有所涉獵,這種涉獵不是蜻蜓點水,而是蜜蜂採花,已經深入作者的骨髓當中,成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秋菊女兒的困惑》中作者在各個部門法中穿梭,來去自如,宛如一個武學大師,對於各個武功隨手拈來,任用自由。
作者也不是一個個只會坐著書齋里談學論道的學人,對於社會現實,作者批判的力度往往一針見血,不是就是論事,而是從理論上、結構上進行深刻的論述和批判,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自由主義的敗家女》一文中,對於李銀河的性學三原則進行了理論上和現實的批判,而在《學術幼稚病的N個表現》更是深刻地批判了現在的所謂學者的醜態。
文人法學,是文人的情懷與法學家理性碰撞的結晶,既能讓人感悟文人的騷情,也能領悟理性的火花,如一個風景如畫的景點,令人流連忘返,如琉璃瓦的光輝,精彩奪目。
(載《檢察日報》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03學術版)
以其昭昭,使人昭昭
劉練軍 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法學博士
“在當今中國,欲推行法治主義,必先有人去踐行法治啟蒙,否則,法治國家的構想終究會化為泡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先生是這么想的,更是這樣做的。展讀其新鮮出爐的《文人法學》,就知道近年來他堅持以學術隨筆的方式正心誠意地從事法治啟蒙的工作。
正心誠意者,使命感之謂也。在網路空間——法律部落格上跟網友辯詰“物權法里的河水”時,林教授曾這樣寫道:“如果我們法律人僅僅基於某種‘不適厭嫌’情結,或鑒於既有的理論體系解決某個具體問題的局限性,就索性拒絕解決該當問題,那么,這將背離我們自身的使命。”透過《文人法學》一段段直面問題和直抒胸臆的文字,不難得知,無論對於正面臨種種困境的中國法學,還是圉圉似涸轍之魚的中國法治,林教授都有強烈的使命感,試圖通過自己的努力而於此有所助益。
此等使命感的背後是根植於數千年歷史文化傳統的人文情懷。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孔聖人這種“道”、“德”、“仁”、“藝”之教化對中國學人影響之大堪稱是與生俱來、深入骨髓的文化基因。受此教化之浸淫,身為憲法學人的林教授其理想不再囿於憲法學的理論研究,而是要致力於為中國法學和中國法治——用他自己的話說——“提供一處‘詩意地棲居’的佳境”。文集取名“文人法學”,實乃源於他內心真誠而又豪邁的人文情懷。
林教授認為:法治,乃數千年文明歷史畫卷的點睛之筆,它不應成為吾國吾民依舊在茫然等待的戈多!本書第二輯“法治願景里的遐思”,所要表達的核心要旨即在於此。在其中的“腐敗散談”一文中,作者先是分析諸多活生生的腐敗案例,繼而指出未被現代法律所控制的權力,往往更擁有一種蒙昧的野性,為此,在中國建立和完善權力的制約機制,就更具有無可辯駁的意義。最後,作者得出的結論是:那種試圖依賴傳統的人治模式,而非運用現代法治模式來反腐的做法,無異於幻想扯著自己的頭髮離開地球。
法治,在終極意義上就是將公權力置於鐵籠子裡的一種政治生活運行模式。公權力和私權利是此消彼長之關係,有效地控制了公權力,那私權利就基本可以享有無虞了。之所以要反腐,根本原因在於但凡腐敗都對人民的私權利構成了某種程度的侵蝕或剝奪。
林教授認為,無論是公權力限制還是私權利保障,最終都仰賴憲法的規範效力,尤其是立憲主義憲法的規範效力。《人文法學》第一輯“環憲法學的隨想”和第三輯“熬了規範主義的藥言”,念茲在茲的就是要向讀者陳明這一點。他說,當下中國真正最根本的憲法問題,是公共權力幾乎沒有受到有效的制約。如何依據法的規範,合理地限制那種野性的、幾乎不受有效限制的公共權力,就成為我們這一時代憲法學應該直面的主題。他同時指出:發源於西方的憲法,說透了,其實質也就是一種被實定化了的自由主義,其主旨也就在於保護人的自由,即現在被各國人民、法學家、活動家和政府泛稱得有點濫了的“人權”。
對於人身自由權這種最基本的人權,林教授相當感性地寫道:無論你多么慢條斯理,無論你多么吐納風雅,也無論你多么儀觀偉然,你的身體準會敏感地渴求憲法的撫慰。於是,憲法對身體的態度,可以作為我們認識憲法,乃至認識憲法所立足的社會性建制的一個活生生的指標。
正是這種如何對待身體的細節態度才真正彰顯立憲精神的認知,使得林教授對近年來勢如急風急雨的政治憲法學難以苟同,認為政治憲法學理論,充其量只能對政治現象做出合理的說明,卻又不知不覺地將現實中的政治現象加以正當化,默然地服膺於現實中的政治實力。與此同時,林教授不忘對法律實力主義予以批判。他說:法律實力主義的現實體驗,普遍攫取了國人的心,既沒有敬畏,也沒有回味。在法律實力主義版圖裡,法律本身極為容易淪為實力者的一種工具,甚至還只是一種可被替代的備選暴力工具之一。
在林教授看來,法律可能是“政治的晚禮服”,但即使是這種“晚禮服”,其意義也在於約束政治的身體,以不讓其成為桀驁不馴的野馬,而如何從“約束”的立場思考政治,而非順從政治的脾氣,放任政治的野性,這才是法學的題中應有之義。而風頭健碩的政治憲法學和信之者眾的法律實力主義,缺少的恰恰就是那種“約束政治”的法治應然基因。在《文人法學》中,林教授一再呼籲我們警惕各種粉墨登場的法治應然基因匱乏的政治婢女性主張或學說。
《文人法學》中最感動讀者的,當屬此前未公開發表的《堅韌的理想主義者——紀念異國恩師畑中和夫先生》。作為一個在日本社會屬於受高度尊重的階層人士,畑中和夫教授卻為了在中國幾乎被遺忘的戰前受害者,同時也是為了人類公共的正義事業,不惜歷盡艱辛,不計個人得失,幫助異國人將自己國家的政府和同胞告上法庭,讓他們討回公道的故事令人無限感佩與動容。
儘管在理想方面林教授與信仰共產主義的畑中和夫先生判然有別,但筆者以為,在堅韌方面林教授實乃得其恩師之真傳,算得上是一位堅韌的立憲主義者。亞聖孟子曾言“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作為大陸規範憲法學派的旗手,“賢者”之稱謂於林教授當然實至名歸。二十餘年的憲法理論研究再加上其在立憲化的日本長達八年的耳濡目染,使得林教授有足夠的學養和資歷對我國的憲政法治之路獻計建言。總體上《文人法學》就是這樣一本“以其昭昭,使人昭昭”的立言之作,書中毫無隱瞞的立場觀點和詩意清新的文字表達不會讓所有曾拿起她的人失望。
有空就讀讀《文人法學》吧,她會讓你感受到“志於道”的人文情懷和“游於藝”的法治力量。
(載《法治周末》2012年3月5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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