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手競賽通則

散手競賽通則

散打是兩人按照一定的規則,運用武術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勝對方的、徒手對抗的現代競技體育項目,它是中國武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散手俗稱散打,古稱相搏、手搏、白打、拍張、手戰、相散手等。由於徒手相搏相角的運動形式在台子上進行,又稱“打擂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散手競賽通則
  • 類型:規則
  • 適用:散手競賽
  • 定義:現代競技體育項目
競賽性質,競賽類型,體重分級,服裝護具,禁擊部位與得分部位,禁用方法,可用方法,得分標準,優勢勝利,得3分,得2分,得1分,不得分,

競賽性質

團體比賽、個人比賽。

競賽類型

1、循環賽、單敗淘汰賽、雙敗淘汰賽。
2、每場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每局淨打3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

體重分級

(1)52公斤級[52公斤以下(含52公斤)]
(2)56公斤級[52公斤以上--56公斤]
(3)60公斤級[56公斤以上--60公斤]
(4)65公斤級[60公斤以上--65公斤]
(5)70公斤級[65公斤以上--70公斤]
(6)75公斤級[70公斤以上--75公斤]
(7)80公斤級[75公斤以上--80公斤]
(8)85公斤級[80公斤以上--85公斤]

服裝護具

(1)運動員必須穿戴大會規定的拳套、護頭、護齒、護襠、護腿、赤腳穿護腳背。
穿與比賽護具顏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褲,護襠必須穿在短褲內。
(2)比賽的護具分紅、黑兩種。
(3)拳套的重量:65公斤級及以下級別的拳套為230克;70公斤級及以上
級數的拳套為280克。

禁擊部位與得分部位

1、禁擊部位:後腦、頸部、襠部
2、得分部位:頭部、軀幹、大腿、小腿

禁用方法

1、用頭、肘、膝、和反關節的動作進攻對方。
2、用轉身後擺腿進攻對方頭部。
3、用迫使對方頭部先著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壓對方。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腳進攻對方頭部。

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種武術流派的招法。

得分標準

優勢勝利

1、在一局比賽中,先完成三個三分動作者。
2、在比賽中,雙方實力懸殊,台上裁判員徵得裁判長的同意,判技術強者為
該場勝方。
3、被重擊(侵人犯規除外)倒地不起達10秒,或雖能站立但知覺失常,判對
方為該場勝方。
4、一場比賽中,被重擊強制讀秒(侵人犯規除外)達3次,判對方為該場勝
方。
5、比賽中,運動員出現傷病,經醫生鑑定不能繼續比賽者,判對方為該場
勝方。

得3分

1、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2、用轉身後擺腿擊中對方軀幹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3分。

得2分

1、一方倒地(兩腳以外任何部位接觸台面),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擊中對方軀幹部位。
3、被強制讀秒一次,對方得2分。
4、受警告一次,對方得2分。

得1分

1、用手法擊中對方得分部位。
2、用腿法擊中對方頭部、大腿和小腿。
3、運動員消極8秒,被指定進攻後,8秒鐘內仍不進攻,對方得1分。
4、主動倒地超過3秒鐘不起立,對方得1分。
5、受勸告一次,對方得1分。

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顯。
2、雙方倒地或下台。
3、雙方互打互踢。
4、用方法主動倒地,對方不得分。
5、抱纏時擊中對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