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6年6月13日,教育部以教高〔2016〕2號印發《關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實施3部分。

主要任務是:深入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鞏固本科教學基礎地位;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完善協同育人機制;著力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服務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教育部
  • 文號:教高〔2016〕2號
  • 印發時間:2016年6月13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6年6月13日,教育部印發《關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

意見

教育部關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
教高〔2016〕2號
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務,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是新時期高等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近年來,高等學校特別是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以下簡稱中央高校)不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質量大幅提高,創造了許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在全國高校具有引領和示範作用。但一些高校仍存在教育教學理念相對滯後、機制不夠完善、內容方法陳舊單一、實踐教學比較薄弱等問題。經商財政部,決定在“十三五”期間實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繼續推動和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高校教學水平、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質量。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在統籌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進程中,建設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切實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主要原則
——因校制宜,自主實施。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本校教育教學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確定改革重點和領域,按規定自主安排資源和經費。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整體設計改革方案,注重改革的系統性、集成度,明確目標任務,聚焦重點難點,力爭在關鍵領域儘快取得標誌性成果。
——注重績效,示範引領。激發改革活力,建立自我評價機制,注重改革成果的推廣套用,推動我國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持續提升。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中央高校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學基礎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學科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類型結構更加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協同育人機制更加最佳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形成制度化成果,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教師培訓體系實現制度化、專業化、網路化,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取得新進展,高等教育發展更加協調,湧現出一批社會公認、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本科教育高校。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堅持把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牢固樹立科學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把創新創業教育作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內在要求和應有之義,修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將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作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促進包括通識課、專業課在內的各類課程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挖掘和充實各類課程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改革教學方式方法,廣泛開展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完善個性化的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允許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支持學生參加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
(二)鞏固本科教學基礎地位
教授、副教授(高級職稱教師)要更多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不斷提高高校教學水平。完善管理辦法,落實教授給本科生上課基本制度,將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作為教授聘任的基本條件,讓優秀的教師為本科一年級學生上課。普遍建立教師教學發展中心,開展教師培訓、教學諮詢服務、教學改革研究、教學質量評估,建設優質教學資源,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業務水平;發揮國家級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的示範、輻射、引領作用。
(三)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
制訂高校學科專業建設發展規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辦學定位、學科特色,加強內涵建設,合理布局學科專業。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積極設定“網際網路+”“中國製造2025”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領域亟需相關專業,調減與學校辦學定位不相符的專業,推動教育資源向服務國家、區域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的專業集群匯聚。對傳統學科專業進行更新升級,用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更新教學內容,調整專業培養目標和建設重點,最佳化人才培養方案,推進專業綜合改革,提高高校優勢特色專業集中度。
(四)完善協同育人機制
推進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間的協同,與實務部門、科研院所、相關行業部門共同推進全流程協同育人,建立培養目標協同、教師隊伍協同、資源共享協同、管理協同機制,加強高校教師與實務部門專家雙向交流。建設與行業企業共建共享的協同育人實踐基地,共同研究教學內容、教學方式,共同制定教學、學生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共同推進開放共享,吸納其他高校到基地進行實踐教學。繼續推進國家試點學院改革,運用協同育人等方式,不斷創新試點學院人才培養機制,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加強綜合實訓中心建設,兼顧基礎與前沿,統籌各類實驗教學資源,構建功能集約、資源共享、開放充分、運作高效的專業類或跨專業類的實驗教學平台。
(五)著力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
具有學科專業優勢和現代教育技術優勢的高校,要以客群面廣量大的公共課、基礎課和專業核心課為重點,致力於以學為本的課程體系重塑、課程內容改革,建設一批以大規模線上開放課程為代表、課程套用與教學服務相融通的優質線上開放課程。創新線上課程共享與套用模式,推動優質大規模線上開放課程共享、不同類型高校小規模定製線上課程套用、校內校際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推進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與學方式方法變革。高校要完善管理制度,將教師建設和套用線上課程合理計入教學工作量,將學生有組織學習線上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對課程建設質量、課程運行效果進行監測評價。建設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全面推進信息化實踐教學平台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優質實驗教學資源開放共享。
(六)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養體制機制
加強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優勢基礎學科青年英才培養,繼續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畫”,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和計算機科學等五個學科深入探索,完善拔尖學生選拔機制,深化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吸引優秀學生投身基礎科學研究,形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良好氛圍。發揮“拔尖計畫”的示範輻射作用,推動各高校轉變教學理念,改革學生選拔方式、人才培養模式、學生管理辦法等,提高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水平。
(七)服務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發展
繼續實施好“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計畫”,以人才培養工作為中心,促進受援高校實現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能力、教師隊伍水平和學校管理水平等四個方面顯著提升。重點加強受援高校師資隊伍建設,為受援高校定向培養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加強支援高校教師支教、管理幹部掛職和受援高校教師進修、管理幹部鍛鍊的雙向交流。
三、組織實施
(一)落實責任主體。各中央高校是實施教育教學改革的責任主體,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和本校教育教學改革實際,專題研究、編制本校教育教學改革方案,明確改革舉措、資源配置和資金籌集方式,確定責任人、時間表、路線圖,把各項改革任務落細、落小、落實。
(二)經費統籌使用。中央財政設立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資金,支持各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各中央高校要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本校教育教學改革方案的實施。
(三)實施信息公開。各中央高校要通過校園網等網路平台公布改革方案和實施計畫、進展情況及標誌性成果,推動改革經驗與成果的共享,接受社會監督。
(四)改革務求實效。各中央高校要對照本校改革方案及目標,進行自我績效考核。教育部、財政部將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動態調整支持力度,加強過程監管和指導諮詢,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教育部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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