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畫》,根據《高等學校“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畫”實施方案》,教育部決定實施“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簡介:教人廳[2004] 8號
  • 有關部門:教育部辦公廳
簡介,詳情,

簡介

教人廳[2004] 8號

詳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人教)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青年骨幹教師作為訪問學者到國內重點高等學校的優勢學科研修,是加強高等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和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高等學校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選派教師參加研修,為培養一批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積極創造條件。
二、為國內高等學校培養師資是重點高等學校及其教師為社會服務的責任和義務。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要充分發揮本校優勢學科的作用,積極接受國內訪問學者,為培養高等學校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做出貢獻。
三、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要將《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的精神通知所屬高等學校,積極指導所屬高等學校做好此項工作。
四、本項目自2004年9月開始實施,2004年選派500人。自2005年起教育部原“高等學校教師國內訪問學者計畫”併入本項目,每年選派1000人。
五、具體事宜可與教育部人事司或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聯繫。
附屬檔案:
1、《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
2、《接受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申報表》
3、《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
4、《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結業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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