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的緊急通知

要充分認識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動員和組織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不僅有利於提高他們的職業能力,實現就業再就業和創業,而且對促進城鄉的發展與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有重要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的緊急通知
  • 文號:教職成廳[2008]6號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介紹,通知,

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努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在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抵禦金融危機對農民工就業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現就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

通知

一、
二、以縣級職教中心為主要基地,充分發揮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普通中學及其他培訓機構的作用。在返鄉農民工集中的地區,根據需要確定一批中等職業學校,組織返鄉農民工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返鄉農民工可以集中在縣(職業學校學習,也可以依託有條件的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普通中學等場所組織教學。
三、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實施學歷教育,招收具有國中學歷的,學制原則上三年(含頂崗實習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學歷的,學制為一年(含頂崗實習半年)。凡經中等職業學校正式註冊錄取的返鄉農民工,辦理入學手續後即取得學籍,並納入當地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和年度招生統計範圍。要根據勞動力市場需要和返鄉農民工的學習特點,開設專業和課程,突出培養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實行學分制和學分銀行制度,允許學員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學員取得規定學分的,畢業時頒發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
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舉辦短期職業技能培訓,要根據返鄉農民工的實際需要,採取靈活多樣的辦班形式,幫助他們提高就業和再就業的能力。
四、各地可以參照上述精神,地制宜地面向青年農民、鄉鎮企業職工、退役士兵、進城農民工、下崗輪崗職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工作。
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是當前職業教育工作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加強與農業、勞動、財政等有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為返鄉農民工接受職業教育培訓提供支持和幫助,推動這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
教育部辦公廳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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