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西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建設,加強科學管理和民主監督,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和《西南大學科研機構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西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
  • 目的:加強科學管理和民主監督
  • 依據法規:《西南大學科研機構管理辦法》
  • 檔案類型:條例條令
(一)基地建設標準:通過建設,使基地在其研究領域成為國內一流科學研究中心、人才培養中心、學術交流中心和咨政服務中心;同時通過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形成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內外聯合、競爭創新、“產學研”一體化的運行機制,為我校的科研機構改革探索一條新路,推動我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體制改革和科研工作的全面發展。
(二)作為一個科研平台獨立開展科學研究工作,基地的組織活動和工會活動納入主要依託學院黨政工團統一管理和安排。
(三)學校每年劃撥基地運行費50萬元,其中20%可以作為事業基金。另劃撥45萬元作為兩個重大項目配套經費和成果獎勵(獎勵部分參照學校有關檔案執行)。重大項目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項目經費由首席專家掌握開支,但項目必須由基地主任與首席專家簽訂研究契約,保證重大項目的按時完成;所購買的圖書資料必須統一納入基地資料室集中管理與使用。基地專職在編人員的校內津貼由學校按津貼不脫鉤單位標準統一撥付。
(四)基地實行主任負責制。基地主任由學校校長聘任,雙方簽訂責、權、利明確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契約,明確規定受聘人的目標責任、管理許可權、生活待遇、獎懲措施和政績考核標準。
(五)基地設立學術委員會作為學術研究指導機構,規劃、論證基地的研究方向和特色,審議基地的重大課題的申報、評審與結題。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學術委員會議,討論基地的重大學術研究活動。學術委員會主任由校長聘任。
(六)基地應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產出重大科研成果當作基地建設的首要任務。在積極做好每年教育部2個重大項目研究工作的同時,還應主動從國內外有關部門承攬各種研究項目,廣開科研項目和經費來源渠道,使基地專職研究人員人均年承擔科研項目數不少於1項,人均年科研經費不少於5萬元,兼職研究人員人均年承擔科研項目數不少於0.7項,人均年科研經費不少於3萬元,其中省部級以上項目應占80%以上。
(七)作為一個獨立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校每年按照重點研究基地發展的支撐學科和研究項目的需要下達專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保證基地3年培養的博士生數不低於20名,碩士生數不低於100名,博士後不低於6名,其研究生培養經費由學校專門下達給基地。學校另根據基地發展需要提供一定數量的與基地相關支撐專業相符合的高校碩士招生計畫。
(八)基地應把重大項目的研究與新課程的開發緊密結合起來,在三年評估時至少應開發一門以上的新課程,促進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學層面轉化,在更新教學內容和提高教學水平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九)基地應把為社會各界提供以知識更新為主要內容的短期培訓,視為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任務。基地按學校有關規定自主舉辦短期培訓班,培訓收入可留作發展基金使用。
(十)基地應結合重大項目研究,為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提供建設性的和有影響力的諮詢建議。每年應通過教育部向中央有關部門或直接向省、市地方政府報送3~4份權威性研究諮詢報告。
(十一)基地應注重科研成果的質量水平,以質量為導向組織專、兼職人員開展研究工作。在充分考慮成果質量的前提下,三年內,基地專、兼職研究人員人均出版專著不少於1部,人均撰寫研究報告不少於1篇,人均發表論文不少於3篇,其中在A類以上刊物發表論文總數不少於12篇。
(十二)基地專兼職研究人員出版、發表成果必須在顯著位置標註:“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西南大學××研究中心”或“西南大學××研究中心”字樣。凡標註的成果除享受學校的科研獎勵津貼外,基地應給予獎勵,校外人員一次性發放。
(十三)基地每年須主辦一次全國性學術會議,每兩年主辦一次國際性學術會議(當年可以不再主辦全國性會議),藉以組織科研隊伍、研討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並發揮全國專業研究學術交流中心的作用。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會議用於研討的時間不少於2天;會議代表不少於30人,會議代表在地區分布上應有廣泛性。國際性學術會議至少應有兩個以上國家學者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會議應在境內舉行。
(十四)學校三年內支持基地研究人員15人次以上的出國訪問或開展國際學術交流的機會,並接待15人次以上的國外訪問學者或來華學術交流人員。
(十五)學校對教育部撥款的基地建設經費不提取管理費,並在國家財務制度允許的範圍內儘量為項目經費的使用提供便利條件。財務管理部門須為基地全部經費使用情況單獨建帳,並在每年年終向教育部財務司會計室報送教育部投入經費的決算。
(十六)學校積極支持基地網路建設,為基地建立內容豐富、便於查詢、並能得到正常維護的中心網站提供技術保障。
(十七)學校支持基地學術刊物的發展。
(十八)學校圖書館優先滿足基地圖書資料特別是外文圖書資料的訂購需要,並提供有關資料編目、信息查詢服務。
(十九)基地應建立完備的科研檔案管理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二十)基地應建立每季度一期的工作簡報制度和每6個月一期的成果簡報制度。工作季報於新季度首月10日區域網路上報送,成果簡報於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網上報送。除季報、簡報外,基地的重大活動情況應通過網路及時報送。
(二十一)為了促使基地儘快達到建設標準,學校每年檢查一次基地建設計畫的執行情況。由基地填報《教育部文科重點研究基地年度檢查表》,次年1月15日前交社科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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