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計畫方法

教育計畫方法是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計畫的方法。中國教育部門通常採用的方法有:(1)綜合平衡法,即根據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社會、經濟及教育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從教育現有的實際出發,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基層單位的教育事業發展進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適當安排,求得教育發展同教育經費、基建投資、師資、教學設備等辦學條件之間的平衡,各級各類教育事業之間的平衡,各類專門人才培養同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之間的平衡,保證教育事業按比例、持續穩定地發展。

(2)分析測算法,即通過全面統計和調查,掌握基期教育事業發展計畫主要指標完成情況,找出教育發展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摸清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需求,在分析研究和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確定的社會經濟及教育發展戰略,提出計畫期教育發展的方針、任務,需要採取的重大措施,測算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規模、速度、主要比例關係,以及教育經費、基建投資、師資、儀器設備的需要量等。(3)專項規劃法,即對教育事業發展中重大的或關鍵性的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專門研究,提出規劃方案,然後納入教育發展計畫,進行優先安排,各部門、各地區保證按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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